篇一:专业合作社验收报告
[20XX]5号文件和办农[20XX]2号文件精神,我社承担了组织建设补助项目。按照市、县财政部门的周密部署,以提升合作社组织建设为核心,充分利用特有的生态条件和自然资源,开展有机椴木香菇种植,有效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引导市场要素,提升了我社组织建设水平。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成,取得较大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验收。
一、项目建设的目前情况
种植专业合作社是建设的以提升组织建设为着力点,以先进技术为依托,认真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进了合作社组织能力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整体提高。项目建设中,主要抓好了以下几点:
1、“品牌的注册;
2、新外包装的设计印制;
3、开展了有机香菇木耳认证的延续;
4、开展了有机香菇、木耳栽培技术的人员培训;
5、开展了“、木耳的营销宣传。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种植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项目建设预算投资总额30万元,目前实际完成30万元。投资构成为申请市级财政补助20万元,合作社自筹10万元。实际执行情况是:10万元自筹资金计划全部落实到位,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尚未拨付。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用途主要是:
(1)、印制有机香菇包装盒2万个,木耳包装盒1万个,每个6元,共18万元;
(2)、有机香菇、木耳生产技能培训资金2万元,用于对合作社社员和带动农户5000人次的有机产品生产技术、包装规范培训,包括聘请专家、印制培训资料、发放培训补助等。
自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
(1)注册商标4万元;
(2)有机香菇、木耳认证费3万元;
(3)营销宣传费用3万元。
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认真核支、杜绝浪费等,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作用。
三、合作社发展现状
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以来,充分利用独有的生态条件和自然资源优势,以本地天生生产的优质椴木为基料,引进应用优良品种,引进自动化设备,按照有机生产标准和操作技术及工艺规程生产,探索出了生产牌椴木有机香菇、木耳的生产技术,2009年通过了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同时获得了第十六届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后稷奖”,收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市场青睐。
合作社2009年被人民政府认定为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10年被陕西省农业厅命名为第二批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强示范社;2011年被评为第一批国家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带动了近千名农户脱贫致富。目前,已经成为食用菌产业的领头羊。合作社理事长,也成为食用菌产业中的专家、女企业家、女能人。
种植专业合作社香菇产量提升项目,在各级领导关注和扶持下,按照规划目标顺利实施,实现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使合作社不断做大做强,带动县域经济不断发展,真正发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
请予验收。
篇二:20xx年至20xx年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一、我县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拨入的基本情况
我县供销合作社是一个边远县社,自2005年企业改制解体后,领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供销社打造为农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牵头发展中蜂特色产业成为供销社的中心工作。20xx~20xx年拨入农业综合开发、“两社两化”、品牌认证等中央、市级、县级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244.032万元;用于中药材、中蜂等产业发展。
二、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㈠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2009年至2011年我社通过考察组织申报了重庆市2009年至2011年综合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补助等工程项目二个,资金50万元。其中
⑴:2010年原生态中蜂养殖5000箱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5万元(渝财农〔2010〕169号下拨专项资金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5万元。由城口县大巴山蜂蜜专业合作社承建。主要支持合作社引种、技术培训和种繁基地管理用房、仓库、生产道路等投入及购置蜂箱、蜂具、蜂药等。同时,对蜂场蜂箱放置地点进行土地平整,建立配送网点3个。建成城口县原生态中蜂养殖基地1个)。
⑵:2011年中蜂养殖基地建设15万元(渝财农〔2011〕134号文件下拨项目资金:中蜂养殖基地建设15万元,由城口县厚坪乡云龙中蜂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
主要支持中蜂养殖基地、引种、新技术引进、试验和推广等环节。以上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供销社已监督验收。
㈡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2009~2011年市级拨入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共186.6万元。其中:⑴“两社两化”62万元,其中:2009年20万元,主要用于城口县大巴山蜂蜜专业合作社中蜂种繁基地、人员培训、品牌包装、市场开发等建设项目(渝供发〔2009〕88号、渝财农〔2009〕266号等下拨20万元)、2010年10万元,主要用于城口县箭竹药材专业合作社建设地道药材基地建设项目(渝供发〔2011〕70号下拨10万元)、2011年32万元,主要用于城口县高阳养猪专业合作社城口县老腊肉深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口县巴山镇友仁养蜂专业合作社中蜂养殖基地建设(渝财农〔2011〕53号下拨10万元)、城口县岚溪干果专业合作社3000亩板栗基地改造等项目(渝财农〔2011〕53号下拨10万元);⑵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6.8万元(渝财农〔2010〕169号下拨专项资金5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6.8万元。由城口县大巴山蜂蜜专业合作社承担,主要用于发展原生态中蜂养殖5000箱建设项目,支持合作社引种、技术培训和种繁基地管理用房、仓库、生产道路等等建设内容);⑶2009年拨入品牌认证强农惠农资金0.3万元,主要用于城口县大巴山蜂蜜专业合作社申报品牌认证工作;⑷2010年拨入“万元增收”专项资金40万元,由城口县青河药材专业合作社承担,主要支持药材种苗基地建设(渝财农〔2010〕160号);⑸201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注册与农产品认证以奖代补项目资金下拨2.5万元(渝供发〔2011〕107号)。
㈢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2009~2011年共拨入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7.432万元,主要用于城口县大巴山蜂蜜专业合作社中蜂养殖补助(城办201111号)。县供销社补助专业合作社18.01万元(城供办201068号、城供办201118号),主要支持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社。
三、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
供销社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由我社实行全程监管,整个专项资金由县社统一监督使用,专户管理,专人负责,做到专款专用。
四、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验收情况
㈠验收的基本概况。
20xx-20xx年各级所拨入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共261.532万元,其中:2009年各级拨入20.3万元;2010年各级拨入102万元;2011年各级拨入资金121.732万元。资金已于当年全部兑现完毕,无拖欠和截留资金。
㈡动态监管。
县供销合作社坚持专项资金专项管理,对补助资金、救灾资金实施追踪监督,按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通过各乡镇规划发展,农民或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将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纳入监督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公正、透明,严格资金使用,接受财政监督。
㈢加强技术指导。
结合我县种、养殖气候特点,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印发资料,聘请技术人员、专家、教授进行种、养殖技术讲座,传授相关技术知识。
㈣积极争取多方投入。
按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争取多方投入,推进产业发展,带动和示范农户规模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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