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社团规章制度 中学社团规章制度内容

中学社团规章制度 中学社团规章制度内容

中学社团规章制度1

一、须知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反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二、奖励

对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有特出表现者将给予奖励。

三、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1、各位社员应认真遵守本章程,对存在有个人主义,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社员,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1)社内批评(2)社内警告(3)建议其自动退社。

2、对干涉编审部审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影响程度的轻重给予处分,具体处分同上。

3、各部门应认真工作,按文学社及本部的计划完成任务。违者同以上处分。

4、每次社务会议应准时参加(必要时应出示社员证),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请假,并把请假单放在文学社签到夹内,也可委托各部部长请假;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3次者,给予劝退处分。凡每次会议开始后迟到5分钟者,给予社内警告处分。凡请假6次不参加会议者给予劝退处分(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违章(违规)行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具体方法由社长提出建议,由社员会议研究确定恰当的处分,并报指导老师审批。

中学社团规章制度2

学生社团是培养和锻炼学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园地。为促进学生社团正常和健康地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

1、我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2、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通过,报学校教学处批准,并在教学处备案。

3、学生社团成立条件:

(1)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新成立的社团,其第一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举产生,并报校团委批准,教学处备案。

(4)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其它基本条件。

4、学生社团成立审批程序:

(1)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上交基础材料,包括:活动报告、活动时间、发起人名单、指导老师签名。

(2)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材料审核通过后,报教学处批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社团: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第1条的规定;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二、学生社团的管理

1、我校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团委具体负责。

2、学生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吸收新社(会)员或作其它方面的调整,必须先指导老师认可,然后报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

3、学生社团每学期必须开展五次以上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办理申报手续。校内活动校团委审批;跨校级活动报校团委和教学处审批,校团委备案。活动必须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员、负责人、内容、经费等。

4、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出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必须有书面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均须向校团委和教学处备案。

5、学生社团每学年必须在公共场合向全校师生举办一次成果汇报展览,各社团须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

6、学生社团创办的内部刊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须由团委审查通过并批准。团委有权整改、停刊违反规定的社团刊物。

7、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各社员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指导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或(理事会)会议。

(3)检查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指导社团活动,对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4)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课时安排不少于6课时,时间由导师和社团协商安排。

(5)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学术讲座。

(6)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学生社团的奖惩

1、奖励

(1)校团委每学期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授予一批“优秀社团”、“社团优秀干部”、“社团优秀会员”、“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

(2)校团委为“优秀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活动基金奖励。

(3)各学生社团内部每年评定1~2名“优秀社团干部”向学校推荐,由校团委、教学处评定3~5名优秀社团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优秀社团干部在学年评优中可享受与学生干部相同的待遇。

(4)“社团优秀会员“由校团委颁发“学生社团优秀会员”证书。对“社团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5)社团积极配合学生会工作,积极参与并高质量完成社团部所组织安排任务的,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比赛或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由社团部视情况决定并上报团委批准后给予加分奖励获授予荣誉称号。

2、处罚

(1)社团虚报活动,举办的活动性质与报评不相符的,补报的活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均属于虚报。虚报三次的,取消社团评优资格,暂停审批处分。

(2)社团连续两月无任何活动的,一律予以暂停审批处分;连续三月无任何活动的,予以注销。

(3)社团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损学校声誉内容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的政治性、纯商业性活动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其他违规活动并导致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中学社团规章制度3

第一章社团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生设社团理事会。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以上校内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教育处管理。

二、社团理事会

1、负责老师(2名)指导社团理事会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检查、评比社团活动。按时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3、副主席(1名):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宣传委员(2名):协助主席进行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负责接待解说工作,并对各社团小解说员进行讲解培训。

5、组织委员(2名):活动和例会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6、干事(2名),协助主席开展组织、宣传、检查、评比活动等方面工作。

三、社团理事会职责

1、社团理事会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理事会成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例会或正常活动。

3、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理事会成员: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因违纪受到过社团罢免的负责人。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各社团成员指导老师应统一备案。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需上报管理部门,并做好相关手续登记,并报社团理事会登记备案。

一、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课。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A、社团章程

B、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

二、注销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

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

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团委、教育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备案手续。

第三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二、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每学年结束,享有转会的权利。

4、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一、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后要有总结。

二、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每周三第3、4节。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每学期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总结:每节课做好社团活动记录。

社长、副社长每次活动要注意室内卫生、纪律、成员参与度,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要进行准确登记,活动后与社团各负责人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社团例会前上交社团理事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

社团理事会将对各社团活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纪律情况、场地卫生、出勤情况(师生)和成员参与度等,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量化成绩统计,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5、指导教师不在,社长必须大胆管理,带领同学们正常活动。

6、每个社团应选出一名口才较好的小解说员,由社团理事会宣传委员进行统一培训。以备参观指导时宣传社团活动情况。

7、每个社团都要对自己的优秀成员进行表彰,以资鼓励。理事会也会根据各社团社长的表现对优秀社长进行表彰。

第五章社团例会管理制度

一、社团理事会例会制度:

社团理事会例会定于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第四节课召开,理事会成员及各社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理事会主席对上月各社活动量化考核成绩(场地卫生、出勤情况、纪律情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二、各社团例会管理

各社团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纪律、卫生、出勤和参与度情况,并可在会上讨论以后的活动安排。

第六章社团奖惩制度

一、每学年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对学校做出的贡献,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学校还将在全校组织社团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对校级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予以表彰。

二、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得荣誉的成员可以进行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参评成员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或本学年有一门以上学科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参评;

三、不遵守社团章程,一学期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违反校规校级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将给予除名。

中学社团规章制度4

一、简介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二、总则

1、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绳彩飞扬社团”

2、性质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3、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4、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我健康,我快乐”。

三、社员

1、社员资格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2、社员职权

(1)积极对花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2)遵守本社原则,履行义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热爱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4)维护花跳社团形象

(5)积极参加活动,准时参加会议

四、奖惩

1、社员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2、社员惩罚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五、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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