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委托合同篇1

投资人一: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 项目,项目注册形式为: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二分之一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营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无法继续经营的,应对其他合营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为了推动体育赛事的成功运作,完善赛事门票销售计划,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赛事门票委托销售合同。本协议中,甲方是体育赛事运作管理机构,即委托人;乙方是负责推广和销售赛事门票销售的票务代理公司,即受托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赛事门票销售的独家代理商是指由甲方授权在特定区域严格按照甲方的售票工作规范,代理甲方销售赛事门票的票务代理公司。

第二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甲方权利

3.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区域内从事独家销售其体育赛事门票经营活动。

3.2甲方有权约定乙方的销售方式。

3.2.1甲乙双方约定为代销,则乙方应在______规定时间内完成代销门票的____%,甲方按销售金额的____%返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报酬;完成代销门票的____%,甲方按销售金额的____返还,作为乙方的报酬。

3.2.2甲乙双方约定为包销,则乙方向甲方购进门票时,必须先行付门票总额的____%,甲方收到乙方款后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门票,交付地点为乙方所在地。乙方购进甲方门票后,双方以“订购单”形式确认(附后)。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甲方应保证门票销售的合法性和销售价格的合法性,如需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应由甲方负责完成。

4.2甲方在_区域内只能授权乙方独家从事门票销售代理,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4.3甲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为乙方提取相应的报酬,并及时进行结算。

4.4甲方负责票务销售的在全国媒体的发布,区域媒体及小型推广活动费用由甲方给予乙方的广告返点支付,甲方根据区域的销售情况,将定期适当补充安排区域媒体的发布。

4.5甲方将免费提供乙方一定数量的宣传品及相关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

5.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设立销售网,点,选择销售负责人员和梢售人员,但应当将网点及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5.2乙方在无任何违规情况下,有权获得甲方给予乙方广告返点为________,乙方需提供广告支持证明,如广告的发票、合同、登刊的广告实样、照片等,在限额内实报实销,否则甲方有权停止返点。

第六条乙方义务

6.1乙方必须按甲方公布的方案建立其所在区域的营销网络并且完成计划稍售的门票数量。

6.2为保证门票销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在____日内完成首批销售数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3乙方必须认可甲方对门票的销售运作方式,严格遵守甲方目前制定的和以后制定的有关门票销售的市场规则,否则,甲方有权据此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4乙方应按照门票销售工作规范接受甲方对乙方销售网点及梢售网点的负责人、销售员的监督管理。

6.5乙方必须在收到门票后向甲方提交签收单,视为验收合格。

6.6乙方向甲方购进门票后,乙方无权单方面时销售价格作出调整,如有需要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6.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跨地区或全国性的宣传。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销售,甲方需全部收回乙方的未售出门票,并支付给乙方库存产品总金额的_%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7.2乙方应自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销售门票,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____元。

7.3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制定的销售规则,严禁低价销售。低价销售是指低于最低经销限价进行批发报价、自营店及其给予其分销渠道零售商。乙方低价梢售,甲方将扣减低价销售金额的____%作为损失赔偿,并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甲方如果低价销售,乙方可按照7.1条款要求甲方赔偿。最低经销限价由双方确认。

第八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8.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8.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九条有效期和终止

9.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9.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9.2.1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9.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9.3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生效日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动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2.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2.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其他

13.1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3.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3.3乙方和甲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3.4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3.5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时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3.6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3.7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3.8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3.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13.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篇3

托单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与的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委托事项包括: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具体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2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判断或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尽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无正当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加庭审的;

3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4不胜任委托代理事项的;

5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

6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超过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时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合同篇4

本合同由以下单位订立: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定义

1、网站建设: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策划、设计、制作和相关服务。

2、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条网站建设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

1、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网站建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网站建设期限视工作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

网站总建设费用的50%。

2、上述网站建设服务费由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网站建设细节:

A、乙方以ASP语言作为网站开发语言,使用web2.0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网站内容框架为基础,进行网站制作和程序开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获得完整网站的所有权。

1、本合同项下网站建设所需资料及内容由甲方提供或确认,甲方应在网站建设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网站推广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5、甲方网站资料(如产品、商情信息等资料)由甲方自行上传或委托乙方上传(委托费用见附件)。

6、甲方保证提供的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7、甲方保证对其网站或提供的内容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网站的设计开发理念,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网站的开发使用。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行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或提供发布相关的资料、内容等不完整、迟延、非法、不真实等,造成乙方设计、制作迟延或不能完成网站建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绝或迟延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制作网站,直至终止本协议,此举不影响乙方要求甲方继续付款义务之权利。

3、指导甲方正确合理使用、操作网站后台。

4、依合同收取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5、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7、乙方网站开发设计人员,承担甲方网站开发与运作。数据库存储过程的编写、关系图的设计及相关文档的编写等等,代码编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软件编写规范设计编写,要努力提高程序执行效率,增强可读性,同时为了二次开发人员快速理解展开工作,还需要有相应的程序注释。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具体要求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疑点,不明确之处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方案的变更需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9、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10、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正常运行,如网站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经甲方受权后)。如因服务器故障、线路故障(部署在新疆的服务器)导致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尽快恢复。

第六条特殊免责条款

1、因服务器提供商故障、维护此类情况造成网站短期无法登陆,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则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24小时内。

2、电路维修、系统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应给予体谅,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中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五个自然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网站建设预付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反之,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系统交付验收并交付使用。若因为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程,应给予甲方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日违约金。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网站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7、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条通知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

2、通知及函件若为传真形式,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七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工作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工作日;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则送达时间应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航空挂号邮件发送,则送达时间应以邮局之发送单据为凭,自发送之日起七日为准。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制成,经双方签署后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终止,必须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的终止协议。

第十二条关于网站运行期间服务器使用的约定

1、乙方交付网站后,由甲方自行进行内容管理,如出现违反政策、法规的内容信息,由甲方负责。

2、乙方交付网站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登录甲方后台,或进行数据、文件的拷贝、复制及相关操作。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篇5

兹有(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定做服装,根据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小写:6000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给甲方供货,组织材料进行生产。甲方应预支付全额的0%订金即(¥0元),乙方交货给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剩余100%货款(¥6000元)。

三、交货规定:

交货日期:月延误期不得超过3天。

四、验收方法:

乙方按甲方制作样板为依据制定款式、面料、颜色、数量。质量水准等供货给甲方确认。

五、双方责任:

1.乙方给甲方供货时。甲方验收,清点数量无误则须给乙方付清余款,如甲方无故拖延乙方货款,乙方有权收加其所供货,并追究因此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如无故中途退货或者拒收货,甲方应偿付乙方货款总值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以双方认可样板为准(如无样板或合同无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市场同类服装标准)。

4.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服装,否则,乙方应负责返修,并承担返修的费用。

5.乙方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交货,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乙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罚金。

六、补充附则以上价格为含税价。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篇6

委托估价方:__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__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进行土地评估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评估协议如下:

一、评估对象

估价对象__位于(现为__市__路__号)__号宗地、__市__路__号__号宗地,__食品公司位于__路三里__号__号宗地的国有土地。

二、评估目的

分析估价对象价格,为甲、乙双方进行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基准日:本合同签订之日。

四、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其他资料。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委托方应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汇总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委托方应为受托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负责受托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并派出相关人员协助评估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现场勘查。

(三)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使用,如非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非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概不负责。

(四)委托方未征得受托方书面许可,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丙方义务

(一)受托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的期限对委估对象出具评估报告。

(二)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提供给受托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委托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或因委托方其他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受托方有权延长交付评估报告时间,同时有权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四)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方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可以顺延,业务约定书被解除后所收取的预付款不退还。

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根据三方协商,甲方按 发改价格[20__]2914号文规定 的收费标准向丙方支付评估费,即评估费为评估总额的1.5%。甲方或乙方持评估费缴费凭证向丙方领取评估报告。

八、评估纠纷处理和评估责任

本合同产生的评估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可向本协议项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后甲、乙双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丙方不得将所涉及有关资料和评估结果泄露给任何单位及个人,评估人员与本评估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应自行回避,否则,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

九、违反本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1、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委托事项及评估约定的,需提前与其他方协商,导致产生评估费用的三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事项完成日之后失效。

十二、对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南宁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补充条款:无。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委托合同篇7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购买房屋一套,特委托乙方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卖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欲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坐落:

区;建筑面积和格局:

房屋建成年限:

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或需银行贷款。

房屋性质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或商品房,或者房屋性质不限。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1.乙方代为寻找卖房人;2.乙方带领其实际参观房屋;3.乙方代为审查卖房人基本情况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甲方根据乙方通知参观房屋;甲方经乙方介绍认识卖房人,不得私下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挑选合适的房屋。

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如甲方需银行提供贷款支付购房款,乙方指导甲方办理银行贷款。向甲方提供合作的银行、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以及银行认可的律师事务所等。

第五条:委托期限本合同委托期限为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第六条:乙方报酬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篇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_______________地块商业部分之招商代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位置:该项目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与黄河路交汇处西南角。

三、项目规模:该项目为主力商业及临街商业,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本项目规划指标数据以最终政府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四、招商面积: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该项目_________地块商业约4400平方米进行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代理服务等工作。该项目后续商业的代理服务,根据乙方招商业绩和服务过程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条:委托招商代理的服务内容

1、主力商业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服务;

2、乙方须制定以下内容:业态布局、物业标准(水电气、油烟管道预留,空调设置等)。 (注:以上成果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实施)

第三条:合作方式和服务形式

一、 合同约定乙方联系主力商家及品牌商家,不驻场(中间带商家至项目看场地、谈判、签合同)。

二、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洽谈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品牌商家均需提交《商户确认单》(由乙方制作,作为合同附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如果商家成功签约入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三、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提交《商户确认单》商户直接或间接联系并签约,否则,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招商目标(附平面图及体量指标)

一、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最好确定一下时间)

二、招商目标:争取在3个月内完成以下事项: 1、整租给知名餐饮、主题酒店、休闲娱乐等大型商家; 2、分租给知名中西餐饮及品牌商家,分租的商家原则上不超过三家; 3、商家租金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第五条: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招商服务月费

每月招商服务费 万元,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 。

二、 招商费用

1、招商佣金:乙方收取合同计租日起首年租金的1个半月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佣金;

2、佣金收取方式:

(1)纯租金方式:计租日起首年租金计取;

(2)保底租金与营业额扣点两者取其高方式: 以保底租金计取;

(3)招商工作开展期间,乙方相关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用自行承担。

3、佣金付款方式:

①意向书签订并交纳意向定金后3日内,支付佣金的50%;

②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支付100%。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力

一、甲方的权利

1、知情权: 甲方对项目招商情况拥有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按周、月度向甲方提供工作情况汇报和周计划,月计划。

2、监督权: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招商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必要监督。

3、考核权: 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对乙方进行考核。

二、乙方的权利

1、独立管理权: 乙方拥有该项目独家招商权和独立的管理权。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办公需求申请、宣传推广和预算等,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甲方负责采购和制作发布,该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招商代理工作,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合法的相关凭证和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2、为确保乙方有效地开展招商工作,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3、甲方向乙方提供招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5、甲方应保证已确认的工期进度及竣工时间,确保乙方对客户的承诺的实现。

6、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制定招租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以上涉及的文件和材料,甲方需按照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按时提供,如有拖延或隐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7、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若延迟支付,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由甲方在招商中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或与地方政府或企业间的纠纷。

9、对于乙方报送的书面材料(含请示、计划、方案、建议书等),甲方需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形式确认,甲方延迟答复,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10、甲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项目铺位的租金和订金。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招商指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商任务。

2、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负责招商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招商人员素质优良,行为规范。

3、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监督,维护甲方的信誉。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交招商报表,汇报重大事宜。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通报招商工作进展及重大决定的实施情况。

6、完成与租赁客户的合同谈判工作,协助甲方向租赁人收取费用。

第八条: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擅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拒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3、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程延误或不能正常支付所产生各项费用等而影响招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遵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正常支付所有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终止本合同。

5、乙方在招商代理期间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甲方的投资和资产负责。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的允许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外,擅自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第十条、不可抗力

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当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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