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精简行政事项,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群众,4月,县审改办组织召开了关于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后,我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亲自负责抓,按照县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4月15、21、30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局务扩大会议,传达了《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函[20xx]38号)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收费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公开性,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市收费清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县《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宁乡县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内容、要求、步骤等。整个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通过局门户网站对价格法律法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进行了介绍,在《今日宁乡》刊发了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对照文件,认真开展收费清理

一是价格管理科对照省市价费文件,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

二是全县32个具有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职能的单位对照本系统价格收费文件和政策,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进认真行清理,填写《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和《宁乡县服务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各收费单位均已自行清查,并按时上报了收费清理表格。

(五)认真核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对各收费单位报送的收费清理表格和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规定取消、暂停收费的项目坚决取缔,对已公布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重新核定标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逐一核对收费主体,逐项对照收费依据,逐个审查收费许可,以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和合法合规。

(六)收费项目审核

收费单位负责人于6月15日前携带《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及《收费许可证》正副本、20xx收费票据到县发改局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对收费项目审核,以进一步确认32个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准确性。然后再进一步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形成送审稿;送审改办、编办、财政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会审,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审结束后,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汇编成册形成初定稿。

二、后段主要工作安排

(一)收费目录公示

7月11日-7月20日,由我局通过网站、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向社会公布联合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无异议,则正式印制《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目录》,发至各收费单位,作为收费的正式依据,同时,选取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15种价费项目,制作1000份《宁乡县居民生活消费指南》手册,广泛发到居民手中。

(二)统一换发新证

公示结束后,依据清理规范后最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于7月21日-8月5日期间,对全县32个具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全部换发新证,并登记造册,旧证一律停止使用。同时,对新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在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政府门户网站和发改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落实公示制度

一是统一制作涉农公示牌,发放至33个乡镇、54个社区和368个行政村;统一制作6个涉企收费公示牌,发放至经开区、金洲新区、中小企业园、夏铎铺工业园、金玉工业园和沩东新城。二是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本单位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和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仍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没有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仍旧进行收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二是有的部门对收费清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收费清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按要求及时上交项目清理表格,需要催促才匆忙上报。三是有的部门没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上报的项目与实际工作中办理的项目不相符,存在漏报错报的现象。在后段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此次收费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2

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

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xx时10L装12元左右,20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3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市经信委系统认真开展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们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安排专门力量具体负责。及时向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转发了《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自查工作,填写《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按时报送清理情况。

二、认真清理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并及时反馈了清理情况。目前,我市经信委系统共有以下涉企收费。一是XX市煤炭局依据《国务院446号令》、《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等规定,对煤矿工人开展安全培训,收费140元/人.次,鉴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保留此项收费。二是我委征收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是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行政收费项目,建议保留。三是我委下属单位收费。无线电监测站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费是严格按照川价函〔20xx〕146号文件征收,建议保留。

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经信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4

根据石棉县财政局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石财综〔20xx〕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财务、资源等相关股室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对我局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xx〕3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我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原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征收标准为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对近年来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按照规定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对征收标准为零的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公布的收取目录清单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进行了公开,无清单之外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情况。三是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林业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没有委托中介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行为,也无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为零以来,极大的方便和减少了农户和企业负担,但是该征收项目一直保留,只是标准为零,建议为进一步减轻农户和企业负担,直接取消育林基金收费项目。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征收管理程序和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对已经取消或标准为零的项目,加强监管,不得出现乱收多收的.情况,将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5

河东区物价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活动,就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河东区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管理情况

根据当前政府管理体制规定,行政事业性和绝大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市三级,县级价格管理部门无立项和制定标准的权限。河东区物价局目前仅有城区自来水价格、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短期培训收费等几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特别是河东区又属于主城区,其价格管理权限与县级物价部门相比更少,多数价格是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省物价局制度了《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临沂市物价局有《临沂市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县级物价局无权出台自己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

二、加强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工作成效简述

河东区物价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清费治乱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涉企收费公示,严查涉企乱收费举报等等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看,各收费执收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面上的收费行为大都符合标准要求。

三、河东区涉企收费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大都能够按照上级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中介结构、行业协会收费较高、较乱,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经过调查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行业协会虽然陆续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仍然保留着与行政主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职能、业务等仍然依附于主管部门,形成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中介服务的格局。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有企业反映到部分前置许可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要求在一个或几个中介机构中办理业务。

3、行业协会的阻挠。如有行业协会强令中介机构入会,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加入协会。而协会又制定了具体业务的最低收费标准,不允许中介机构异地办理业务等规定。如有协会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限制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不得跨县、跨市办理业务。

4、部分收费标准规定出台不及时。规定了文件期限,但文件到期后,新的收费标准又没出来,导致检查工作中陷入被动。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要求行业协会不得出台涉及最低收费标准、涉及执业范围的规定。

2、积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执业。允许中介服务机构跨县、跨市执业,形成合理竞争的良性局面。便于提升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自主选择。行业主管部门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兼职的规定。促使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4、文件出台要及时。文件期限到期后,及时出台新规定,使新旧文件能够很好衔接。同时降低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对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项目,不再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使中介机构自由竞争,通过竞争使收费降下来。

5、加强行业协会收费监管。明确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查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选择代表性企业作为缴费联系点,定期向物价和财政部门报送缴费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和收费部门执收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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