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总结 开展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总结

开展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总结 开展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总结

篇一:开展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总结

20XX年,在威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打非办的指导下,我市严格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结合威海实际,扎实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认识

非法集资活动不仅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影响社会和谐,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日常工作,并设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以及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和打击处置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全面监测预警,扎实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随着各级政府对打击非法集资认识程度的逐年提高,工作机制和措施不断加强,近几年我市非法集资案件逐年下降。2008年以来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5起,涉案金额2.48亿元,今年没有新的非法集资案件发生,有效维护了区域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力地保护了群众财产安全。从近几年我市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大规模、跨地域的非法集资活动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但是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及国内经济下滑、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诸多因素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更加突出,非法集资还将会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发生,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依然严峻。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推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都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了保障。

一是健全了领导机制。市政府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23个成员组成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完善管控机制。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也都各自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牵头部门,形成了上下联动的领导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了考评机制。根据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打非发〔2012〕1号)要求,我市也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了各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制定并下发了《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和《20XX年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已组织实施。

三是完善了保障机制。市金融办作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沟通与协调;市政府设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20XX年,市财政安排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经费20万元。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也都明确了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拨付专项经费,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了人力和物力保障。

四是强化了监测预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联系调度,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不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按时向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资料。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摸底调查、专项检查、预防预警工作,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建立了完善的监测预警机制。全年共举办各类非法集资犯罪预防讲座20余次,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120余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为了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有效震慑和打击犯罪分子非法集资活动,按照《山东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等要求,我市制定了《20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了一些列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按照省打非办《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市于5月份集中开展了为期一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制定下发了《威海市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安排意见》(威打非办字〔20XX〕2号),强化指导协调,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积极行动,形成了浓厚的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宣传月期间,市金融办联合有关部门在市政府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威海电视台等媒体对活动做了报道。各市区及开发区在城市社区、城镇街道、广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人群聚集区,通过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公开举办电话等多方式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328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820人次。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联合市委宣传部,组织电视台、报社等媒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在《威海日报》设立专栏,刊登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4次;威海电视台《威海财经》栏目,制作了1期题目为《我市多部门联手 打击非法集资》的专题采访。各市区都在县市级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了4次以上的宣传。

三是积极调动基层进行宣传。联合人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监分局、威海保险业协会,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金融仓储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等地方新型金融机构,在其办公场所及营业网点悬挂横幅、打户外电子屏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各市区打非办通过组织到街道办事处、进社区、进企业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宣传,全年全市共组织进社区、企业宣传50余次。通过深入宣传,提高了基层群众抵制和防御非法集资的能力。

四、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打击非法集资长效机制

非法集资活动欺骗性强、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依法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联合执法、协同办案,形成合力。我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各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很好效果。

一是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打非发[20XX]2号)要求,我市于8月上旬至10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在排查清理中,市打非办牵头制定了《威海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威打非办字[20XX]4号),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督导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管委开展排查清理,重点到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领域进行了现场抽查。活动期间,全市共检查各类企业共300余家,监测各类平面媒体广告63024条次,户外广告778条次,印刷品广告10万余份,下达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8条次。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摸排行动。根据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市于10月底到12月初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在组织全市149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查的基础上,各市区工商、农业、林业等抽调270名人员,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了320余次的排查。此后,市打非办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按照10%的比例,共抽查15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本次排查没有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但是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认真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认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民间融资的活跃,非法集资手段更为隐蔽、欺骗性更强、涉及领域更为广泛,非法集资与民间融资活动的界线模糊,更加难以界定,一些民间融资很容易演化为非法集资。为此,根据群众举报和风险排查中发现的有非法集资嫌疑或苗头的线索,市打非办在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基础上,多次对个别公司行为进行反复研究认定,努力做到既保护好合法民间融资的积极性,又全力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我们联合威海市公安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市银监分局等部门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分别对2家公司的行为进行了认定。

四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在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监控,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外,我市大力推动民间融资的规范管理工作,探索开展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试点,出台了《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威海市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引导设立了2家机构。另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仓储公司等新型地方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合法有序流动,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产生。

过去一年,在省打非办的指导下,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也还存在着个别市区重视程度不够、力量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国务院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按照省打非办部署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提高各级、各部门认识和重视程度,切实防范和控制好风险,最大限度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篇二:开展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打非办下发的《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湘打非办字[20XX]2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益阳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为及早发现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我局4月20日成立了由刘长庚局长为组长,刘卫兵、邓清平为副组长,刘田美、鄢跃波、王佑文、盛家余、王伟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采用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辨别能力

以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落实监管机制,认真组织排查

此次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和排查工作,我局共出动执法宣传车18台/次,执法人员46人次,重点对拍买、典当、预付卡用途等领域开展排查宣传,在排查中做到严查严处,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过这次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和排查工作,使广大流通领域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起到了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我局今后将定期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让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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