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征文 篇1
周末出去逛街,无意间听到从音像店里飘出来的一首歌:“让爱天天住你家,让爱天天住我家,不分日夜秋冬春夏,全心全意爱我们的家……”,这是著名歌手赵明与家人在春节晚会上唱的一首歌。时隔数年,再次听到这首歌,仍然让我感到那么亲切,那么温馨。这时的我不由得联想到了自己的学生和工作、生活的校园,这不也是一个大家庭吗?如果让爱天天住进来,那将会是一幅怎样和谐美丽的校园画卷呢?
是啊,和谐是一个美丽迷人的字眼,能给我们的生命带来激情与温馨。然而,和谐校园,仅靠“爱”是远远不够,它离不开法制的有力支撑与保障。和谐路上,我们需要与法同行,它开创的是此刻,成就的是未来。
法制像阳光一样洒满大地,像暖流一样抚慰人心。它存在于我们上下班穿行的马路上;它存在于我们组织有序的课堂里;它存在于热闹活泼的操场上;它存在于我们和谐、静谧的校园中……这其中每一点每一滴,每一项每一步所凝聚出的规章条款都在制约并保护着我们。作为老师,我们有《教师法》的保护;作为学生,他们求知路上有《教育法》的相伴;当我们出门时有《交通法》的相助……。就应说人从一生下来就开始受到法律的保护,享受着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我们享受法律带给我们权利的同时,别忘了尽好自己的义务。
校园是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的地方,校园就应是一个美丽而纯洁的地方,然而有统计证明,每5分钟,校园内外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如果你认为“此刻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因此我们要教育学生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群众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是啊,与法同行,净化心灵,让祖国未来的主人增强法制观念,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美化我们的心境,携手共筑和谐平安校园。
和谐的旋律抒发着我们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谐校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支撑与保障。构建和谐校园,建立和谐学校,决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它需要我们师生从自身做起,从此刻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去树立一种法制意识,去学习一些法律法规知识,并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安全。最后祝愿法制“之花”能永远盛开在我们美丽和谐的昆吾校园!
法制征文 篇2
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
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之后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正因他没有透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
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好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再过几个月吉特就能够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能够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带给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此刻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能够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紧紧的束缚着我们。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
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大千世界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准则来束缚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安定、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这个准则就是法律,任何人或物都在它的掌控之中。它教会我们如何创造完美享受幸福。
法制征文 篇3
村里的刘大爷居然进了监狱,怎样回事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刘大爷家有一个很大的养鸡场,养了有好几万只鸡。
这天,他发现少了十几只鸡,也没有放在心上,可到了第二天、第三天,又少了几十只,这下刘大爷可气坏了,立刻向派出所的刘警官打电话报警。警官来了看了现场说:“现场这么乱,一时也查不出来。这样吧,晚上你们勤看着点儿,多派人守着吧,说不定能抓住小偷呢,要是抓住了,赶紧打电话。”刘大爷说:“好吧。晚上我带人守着,非抓住这该死的小偷不可。”
夜里,刘大爷带着几个小伙子在鸡场四周埋伏好,等着小偷上钩。天还比较冷,虽然他们冻得浑身发抖也不敢动。到了半夜了,大家都快要睡着了,只有刘大爷还强提着神儿盯着四周。就在这时,他感觉有车过来了,仔细盯着那个方向。果然一辆电动三轮车悄悄地开了过来,他赶紧把几个小伙子推醒,大家都盯住了那辆车,只见车子开到鸡场旁边,车上下来一个黑影。那人东张西望地观察了一会儿,就蹑手蹑脚地钻进了鸡场,一会儿功夫,就抓着五六只鸡出来,往车上一放,又钻了进去。刘大爷大喊:“抓贼呀!”把手一挥,几个小伙子冲了上去,七手八脚地,把那家伙按在地上,刘大爷气喘吁吁地跑着跟前说:“你这个混蛋,敢偷我的鸡,给我往死里揍。”几个人一阵拳打脚踢,把偷鸡贼打得吱呀乱叫,哭爹喊娘,刘大爷越打越气:“给我打,使劲打。”不大一会儿,那个偷鸡贼浑身都是血,也不出声了,看来已经晕过去了。刘大爷又踢了一脚,说:“装孬种。算了,便宜这家伙了。”
之后,刘大爷就给刘警官打电话。二十分钟后,刘警官过来了。他看了看被打的头破血流,还在昏迷不醒的偷鸡贼,皱起了眉头,严肃地说:“怎样打成这样了,都是谁打的?”刘大爷得意地说:“我们哥几个打的,这家伙不经打,没几下就打成这样了。没事,泼盆水就醒了。”说着把盆里的水对着偷鸡贼一泼,“你看,醒了吧,刘警官,得好好教训教训他,送大牢里关上几年就老实了。”刘警官说:“行了。赶紧把他抬上车,送到医院去,你们跟我派出所一趟,理解调查。”刘大爷一愣,问道:“调查?什么调查?调查我什么?”刘警官严厉地说:“你们已经犯法了,到派出所等候处理吧。”
刘大爷几个戴上了手铐,进了拘留所。抓小偷怎样就犯法了呢?村民们议论纷纷……
当刘警官再次来到村里,给村民上了一节法制课后,大家最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法制征文 篇4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务必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透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但是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应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高中生的我们更就应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状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法制征文 篇5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知法是社会普遍要求的法律常识,只有知法才能守法。
当青少年受到敲诈勒索时,往往因对方的凶狠而束手就擒。他没有想到,可以用法,他完全可以拿起解手可及的法律武器(最具权威的“武器”),来反击对方。
由此可见,知法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条件。但我们也要适当的用法、守法。
不知不觉,三家网吧在同一条街开放,进出的人络绎不绝,网吧门口停放的车辆几乎全是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三家网吧经常通宵达旦,红灯绿彩在夜幕中闪烁。
玻璃门上的打印纸上,黑色的大字格外引人注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可一群群有说有笑的花季少年,对此置若罔闻,不慌不忙、大摇大摆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门上醒目的大字并未能让他们反悔,继续执迷不悟。洁白的手在推开玻璃门的刹那,就已经染上了污点。生命的禁果被一次次品尝,最终他们会因此而付出前所未有、惨痛的代价。
显而易见,他们并没有守法。
这种事情已不再是新闻,成长的阴影在他们身上留下岁月的白斑。而我们呢?
我们是否应坚决把网络的诱惑拒之门外?多读好书,学习法律知识?还是沿着他们“先驱者”的足迹继续滑下去?答案也是显而易见。
守法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长大,为我们步入复杂的社会攻下坚实的基础。
我们应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拒绝任何不良因素的影响。“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要明辨是非,主动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以免误入歧途。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关爱明天,知法守法!
法制征文 篇6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要让法律在心间常驻。
谈到法律,总汇给人以神秘、胃炎、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定着人民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学法、守法并会用法。
我们已经开设了法制教育科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般,通过学法,我们要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站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性。
遵守法律和宪法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裁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有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知道,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找法律帮忙,但未必能做到。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要用法律来监督自己不犯法;要用法律来帮助别人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是世界上的一大奇迹,它给社会以安定,给生活以秩序,并给人们以最高的利益。学法、用法、守法,是每一个人必须接触的,也是给我们最大帮助与利益的。
法制征文 篇7
法在我心中,再我耳畔,有句话时时响起:要遵纪守法1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所以,关爱明天,我们要普法先行。
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
2006年,由一贵阳市派出所抓获入室盗窃团伙中,年龄最大只有20岁,最小的11其中超16岁的有6人。
还有:2008年8月底,在甘荫塘派出所抓获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竟17岁!
还有……
这些案例,真是叫人寒心,都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我国《交通法》规定,我国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机动车司机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须系安全带;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不闯红灯,文明行驶……
但是,有谁能好好的做到这些?就拿闯红灯来说:正好在我家的西边天桥下面刚建了红路灯,那天桥是我每天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可每次过天桥我都发现,闯红灯一点也不稀罕,尤其是出租车,为了挣钱,竟不惜安全闯红灯!还有就是出租车,为了挣钱,经不惜安全闯红灯!还有就是一些学生家长也闯红灯,这不但是自身安全受到隐患,还孩子也会学习父母这种行为,都说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嘛。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普法先行。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光明展示,法律,是慈祥老人;法律,是严厉智者。所以,我们要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青年。
法制征文 篇8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确,没有了法律我们就无法正常的生活,于是,“普法”就成了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从小,爸爸妈妈就整天叮嘱我:“在路上要看红绿灯。”“走路要靠右行。”“在学校里要团结同学,和同学互相谦让。”……于是,“法”这个字就像种子一样,在我心中扎下了深根。
慢慢的,我长大了,渐渐从报纸、杂志、书籍、网络上看到许多青少年违法的事:某地警方抓获了入室盗窃的犯罪团伙中全是未成年人,其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某地抢劫的犯罪团伙中,最小的只有8岁……这一个个数字是我痛心疾首,他们几乎和我们一样大呀!
不光是孩子,大人们违法的“光荣事迹”更多,比如说上周,我和同学一起回家,在红路灯处差不多被堵了15分钟,这都怪那些大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好不容易等到一个绿灯,刚要走,紧接着一辆汽车呼的以下蹿到对面,吓的我们魂飞魄散,就在我们被吓呆的时候,车子一辆接一辆的冲到对面,眼看又要红灯了,我们只能气的干跺脚。再比如说上上个星期,我们正骑着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好好的走着,一辆超速的车从我们旁边经过,差点把最外面的同学碰倒,如果她倒了,那我们就得玩一次“多米诺”了。除此之外,还有的人随意把车停在路边,导致我们没有地方可走,只能在机动车道上,非常危险。还有的人在我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急刹车,导致我们“追尾”,就像昨天,一辆突然刹车,一个小男孩就撞了上去,车主下来把那个小男孩骂了一顿,弄得小男孩满脸通红。如果这些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了。
普及法律,人人有责。“法”已在我心中扎下了深根,它会在我心中发芽,长叶,开花、结果。“法”永远在我心中!
法制征文 篇9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十分重要。
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树立远大理想。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是同时千万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在我们身边, 由于缺乏法律知识的而造成的伤害的案例有很多很多。例如某个星期天,三位同学在马路上,边听着耳机音乐,边玩滑板,不一会儿身边路过一辆汽车,“碰”的一声,一位同学被撰倒在地。立即被送到医院里,不幸中的大兴,只是被检查出严重扭伤。通过这个案例说明我们小学生在玩耍时要在合适的地点,注意安全第一。如果不懂法的小学生也不知道已经违反了交通法哦。
还有一些事例在学校也经常发生,如;一名学生经常偷别人的学生用品,然后被其他同学居然发现了,偷的哪个同学死还不承认。唉,这位同学不知道,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会影响他的一生,当他长大了,到了社会就会去主动的偷窃别人的东西。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不知道已经触犯了法律。他是违反了盗窃罪哦。
通过以上真实的案例,让我们了解到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了吧。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国家的根,国无法则不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提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生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学生。
法制征文 篇10
法制是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则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记得有一天,妈妈和我逛街来到鞋都,在里面精挑细选出了一双棕色凉鞋,并决定将它买下。望着柜台前如水的长龙,我对妈妈说:“妈妈,我们直接付款吧,反正发票那东西也没多大用。”妈妈回答道:“那可不行,发票证明了我们是在这儿买的东西,坏了是可以退换的。”我说:“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坏,不开发票还可以缩短时间呢!”妈妈说:“万事都要谨慎,这关系到消费者权利呢。”见妈妈说得条条是道,我只得乖乖等了段时间。
回到家,妈妈迫不及待地打开鞋盒,穿上鞋在镜子前走了几步,只听见轻微的“啪”声,妈妈惊叫起来:“这鞋跟断了。”她将鞋放回鞋盒对我说:“走,我们到鞋都换货去,记得把发票带上。”
来到鞋都,我们将鞋交给工作人员,呈上发票,说明鞋损坏的过程。只见那名工作人员交给另一个人鉴定,果不其然,是鞋的质量问题,工作人员立马给我们换取一双,并让妈妈在这里试验一下有没有问题,最后我们欣喜地回到了家。我问妈妈:“为什么他们肯给我们换鞋呢?”“因为这牵涉到厂家的信誉问题,而且还有消费者的好帮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规定所买商品如有质量问题,自发票开据之日15日内,商家必须换货。这是我为什么留发票的原因。”“噢,妈妈,下次我也一定要留发票,保护我们的权利。”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法律保护着我们的权利。它无处不在,我们要知法、守法,让法律常伴我们的身边。
法制征文 篇11
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如果我们的社会有规则,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井然有序;反之,社会就会混乱不堪。所以,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而法律就是众多规则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说起法律,人们一般都会想起“某某罪犯因抢劫杀人而被判刑”之类的事件,其实这只是一部分。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起哄、打闹、吹口哨,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后来,工作人员找来了民警将这三人带走。公安机关给予三人警告处罚。上述事件中,李某等三人的行为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一位年近六旬的张婆婆和自己的老伴一起来到一家商场打算为她的六十大寿买件新衣裳。正当两位老人挑选衣服时,旁边的一位小男孩突然呕吐起来,许多人见状都掩鼻而过。这时,张婆婆突然失控跌倒,原因是她不小心踩到了呕吐物上滑到的。张婆婆有多年的风湿病,再这么一摔,到医院一查可不得了:右腿粉碎性骨折,做手术需要6万多元。做律师的儿子知道这事后,要求母亲走法律程序。张婆婆后来打听到小男孩父母因给儿子治白血病早已负债累累,让他们赔偿更是雪上加霜,但张婆婆还是将小男孩的父母与商场告上法庭,结果是:小男孩父母被要求赔偿手术费3万元,商场则不需赔偿。这让张婆婆觉得不太公平,并再次起诉,但结果是维持原判。张婆婆第三次起诉终于成功了,理由是出事地点是在商场内,且商场员工没能及时将呕吐物清理掉。这样,商场也被判决赔偿手术费3万元。这起事件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因此,作为社会公民的我们每个人都应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法制征文 篇12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是人民的保护伞。生活中,我们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在学校,没收学生物品、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在商场搜身、强迫消费是不可行的;在家里,家长管教也要讲分寸。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法律小故事。
记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参加过一次学校的征文比赛。我经过几天的精心准备,终于完成了,我把它仔细地誊抄在作文纸上,交给了老师。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有征文的消息。一天下午,我去问老师关于征文的事。老师说:“征文的名次已经排出来了,你获得了一等奖,写得不错!”我又好奇地问:“既然出来了,为什么学校不公布呢?”“这种排名是不必让你们知道的。”“那么获奖证书呢?学校怎么也不发?”我依然不甘心。“证书吗?我也不清楚会不会发。”我觉得自己这几天的努力都白费了,很是伤心。我同学看到我伤心的样子,说我虚荣心强,“不就是一个证书吗?有啥了不起!”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找到班主任老师,向他说明情况和要求。在班主任老师的帮助下,我终于从学校领取了属于自己的荣誉。因为,荣誉权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合法权利,并非学校或者老师的“恩赐”,对于应授予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学校或者老师没有权利以任何借口剥夺。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法律也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由此看来,法律的确可以保护我们,但我们也需要共同自觉遵守法律。这样,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和谐!
法制征文 篇13
孔欣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她在学校是一位乖巧的好学生,在家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的父母都特别爱她、宠她。她一直饭来张口,钱来伸手。在他们看来,只要孔欣学习好,考个好学校就行。
一天晚上,放学后不久,孔欣父母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一头传来了一个凶恶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她活着,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接着,传来了孔欣的哭声:“妈妈来救我!这里好黑!”妈妈一听,顿时呆住了,女儿被绑架了!爸爸一把夺过电话:“你到底是谁?”电话那头只说把钱放在某处,然后就挂断了。
孔欣平时花钱如流水,每个月都要2000多元,父母开始对她平时花销有所控制,哪知发生了这种事。
孔欣的父母坐立不安,突然发现孔欣的书包扔在了床角,就赶紧翻看女儿的书包,结果翻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的和陌生人说的一模一样,字迹却是孔欣的!
爸爸明白了几分,这时电话响了:“钱准备好了吗?送到……”爸爸突然问:“小欣,是你吗?快回来吧,这可是犯法的,如果公安局进行调查,你就涉嫌敲诈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后来,孔欣回了家,她承认自己是想诈一诈父母,才自编自导了这场闹剧。
孔欣是个聪明的孩子,父母也望女成凤,但差点儿犯了法,因为孔欣在父母的溺爱下,大手大脚惯了,当她的行为受到控制时,她受不了,才发生了这场闹剧。所以青少年要多学习法律常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同学们,当个“法盲”可不好呀!
法制征文 篇14
同学们,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它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关系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跟大家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期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忙。
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状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必须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潜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状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状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状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状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资料,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期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留意,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持续高度警惕。
法制征文 篇15
我自从听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青少年法律制裁这堂课后,我明白了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我们需要远离犯罪人,假如你的家人是犯罪人,你就应怎样做呀?对了,你就应不要跟他去不健康的地方,你也要指导他不要去上网吧,抽烟,喝酒等对我们不健康的东西。
如果你的好朋友在14周岁到16周岁,还是16周岁以上,如果你发现他们有抢钱,偷钱等触犯法律的事,你要及时报警,不要跟他们一齐做伤害我们的事情,因为法律无情。你在小学或是幼儿园时,发现你们班有人做小偷小摸的事,你要及时阻止他,如果他不及时改正错误,也不听你的劝告的话,大了必定酿成大祸。
比如,你放学回家,父母或是亲人都不在家,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你,你就应怎样办呢?下面是一个很好的举例:一天,女孩娟娟放学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往家里走去,父母都不在家。走到半路,娟娟发现有人跟踪她,她走到家门口,却不开门,在家门转来转去的,因为娟娟明白,只要她一开门,那个人就会进她家抢东西。忽然,娟娟看到对面的江大婶走出来,她拉住江大婶,并且小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江大婶,江大婶叫娟娟开门,自己在旁边打110。当娟娟把门打开后,那个人急忙冲上前把娟娟反锁在房间里,然后就在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警察叔叔来的及时,把那个人捉住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家可要记牢了,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哟。有些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爷爷奶奶都杀了。所以你可不要小偷小摸,以免长大后酿成大祸。
法制征文 篇16
国家未来使我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保护;合法权益受到保障,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并要求我们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我们看来,为了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社会主义接班人,就要严格遵守法律,认真执行法规!
法,是把双刃剑剑,握住刀柄就可以为我们服务,握住刀刃则会割破手指,那就要看你握的是刀刃还是刀柄。对于品行恶劣的人来说,法律是无情的,甚至有些残酷。而对于高尚的人来说,法律则是世界上最公平最公正的东西。
我们众所周之的三字经提到:“人之初,性本善”;意思是说:人小的时候,心都是向善的。也就是说:我们都曾经有过天真,都曾经在学校李快乐成长。那学校的概念是什么?学校是培养人才,塑造人格的地方,学校更注重人生观和道德教育观。那为什么有些青少年还是误入歧途,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越跌越深?原因很简单:主观原因是他们的自我控制力太差,客观原因是他们道德品行已坏,纯洁心灵已被沾污。这些事例就在我们身边: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一起中学生杀害在校学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唉!同龄人的我不禁为他们感到惋惜,又不禁发出感叹:羽毛相同的鸟儿一起飞!
在甚或中,我们在同一个起跑线上,都为理想而拼搏,可有些同学很迷茫,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把法律给远远的抛弃了,以至于理想被扒窃了都浑然不知1
亲爱的同学们,知法,懂法,用法是我们成为新一代社会接班人的基础,让我们把法牢牢地记在心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世界的道路上畅通无阻!
法制征文 篇17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学校请了一位朱警官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节法制课。使我们进一步走进了法律,增强了法律的知识,并进一步让我们体会了法律的无情。正是像那位警官所说的有些人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道路,最后却害得自己进了监狱毁了自己大好的前途,这都是好奇心惹得祸。
这使我想起了电视上艘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犯法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法制征文 篇18
说起“法制观念”,有些同学就会觉得离自己很遥远,其它不然,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承担着富强国家和复兴民族的重大责任,所以青少年能树立法制观念,是十分重要的。
常常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一些青少年侵犯他人的权益,和被别人侵犯合法权益的事。
有四位中学生,半夜翻墙出校门,进了网吧,从网吧出来后,路遇一位流浪的精神病人于是百般折磨她,终于,那位流浪者死在了这几个青年人的拳脚之下。
直到他们被抓,他们仍不知道自己有何过错,说只是把那个人当成游戏中的人来打了,他们第一错,是不该违反校规校纪,逃出学校。第二错,不该进入未成年人不允许进入的地方——网吧。第三错,也是最严重的是,不该打一位无辜的病人,致她死亡。他们对自己所做的事不以为然,这难道不是法制观念的淡薄吗?对法律的无知,使他为所欲为。可见,法律观念对我们的一生是多么的必要。
校园勒索事情屡禁止不止,高些年级的同学仗着自己年龄大,个子高,就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而被要去钱的那些同学,害怕他们,不敢告诉老师和父母,这就是“法”的认识不够,不会拿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是一味的逆来顺受,法律不仅是用来规定好与坏的,也是我们在抗击外来打击的一个坚实后盾,我们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我们是对的,法律就一定会给我们满意的答复。
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提高对权益的认识,用法律巩起一道坚固矛牌,用法律珍爱自己和别人的生命,用法律沟通起人与人之间友爱的桥梁。
法律,是永不枯萎的!
是永不裉色的!
树立法制观念,从现在起,行动吧!
法制征文 篇19
“法制”,指的是法律和制度,是作为好学生的我们应该遵守的。但是,一些人违反了法制,误入了歧途,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事件在频频增加,我们看着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可曾想过,这些和我们差不多大的青少年,为什么要违反法律和制度呢?因为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很弱,没有法律意识,把犯罪当成了儿戏。所以,老师经常给我们讲讲解法律知识,还请了家长进课堂,为我们普及法律知识,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进班级,法律进校园是必须的。
学校里,我们不但要学习文化知识,而且从小就应该重视“法制”二字,增强法制意识。在学校这个和谐美满的大家庭中,我们应该友好团结,和睦相处。可是,有些同学为一件小事与他人争执,大动干戈。虽然往往只是擦破点皮,但如果你养成这个坏习惯,长大进入社会就有可能对人大打出手,甚至构成故意伤害罪。
学校里还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偷窃。一次,我把一支新买的铅笔放入文具盒中。可当我上厕所回来时,就发现新买的铅笔不翼而飞。这种现象,我们学校时有发生,隔三差五,便有丢钢笔的,丢橡皮擦的,丢书的……个别班的老师一旦查出来,不过也是批评几句,这样轻微的惩罚让有的同学养成了坏习惯。以后成年了,偷窃了别人贵重的东西,便不是说几句那没简单,而是构成了偷窃罪。
由此可见,法制是多么重要!在此,我希望我们学校能长期开展法制课堂,让学生们对法制有更多的了解,创造和谐校园。为了我们能够好好学习,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为了我们能更好的走向社会,我们应该把法制当成最重要的一门功课来认真对待。
我们江北实验小学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我喜欢我们的学校。
法制征文 篇20
听了唐局长和刘所长的法制教育报告。我真是深受教育。
世界的3大毒害是什么?
1、吸毒。
2、环境污染。
3、青少年犯罪。
我们就属于青少年,正是花样年华,但同时也是最危险的时期,受不了诱惑,太冲动。法律规定未成年少年犯罪,是不会枪毙的,只会在少年所呆几月,所以我们这些未成年就会想:我未成年,做点坏事没关系。这种想法就不对,因为如果你做坏事做上瘾了,就会专做坏事,现在法律管不了你,但你成年后,就会自我毁灭。
一个小男孩叫小宝,一天他去买汽水,看见桌上有500元钱,他就顺手将钱带了回去,警察找到他家对他父亲说:你儿子偷了钱。接着就将他儿子捉到少年所坐牢去了。
一个女孩叫小叶,她没有钱,就向小朋友要,有些胆小的就给她,结果小叶竟习惯了向小朋友要钱了。老师知道后告诉了她父母,但她父母不以为意,不引起重视。以致小叶有一次去向小朋友要钱时,那小朋友害怕而逃,但掉了钥匙,小叶捡了这钥匙后,晚上竟到其家盗窃,后被警察捉住,小叶父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犯罪就象泥潭,让你越陷越深!
知道一克多少钱吗?1500元啊!如果你上瘾了,就有可能跟社会上的混混去搞钱,这样就会成为社会的害虫。
记得有次,听说一个叫马哈的人,他是个外地人来本地上学。一天,他来到舞厅耍,后被人在他的可乐里放了海落因,毒瘾发作就不停地撕咬自己,将自己全部的钱买毒品,自己没钱了就去抢别人的钱,最后被警察捉住关进戒毒所戒毒。
吸毒就像一根注射器,不停地吸吮你的血液,让你生不如死!
因此我们青少年在外要谨慎,不要去那些娱乐场所。面对诱惑,要勇敢说不,谨慎行事,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征文 篇21
在人生的道路中,常常会有许多诱惑,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的诱惑和侵害。
一次,我在电脑上看到一个消息:15岁的小新由于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络,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投案自首后,小新说:“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我们应该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法制征文 篇22
“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
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的法制教育。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
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
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
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制征文 篇23
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好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联。”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那么青少年犯罪有那些原因呢?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潜质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潜质: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潜质。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应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就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用心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忙。
让我们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制征文 篇24
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
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
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百导教育,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
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
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律知识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其它利益。
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
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
法制征文 篇25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
“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法制征文 篇26
一谈到法律,总会给人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这个社会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是划分好与坏、对与错、善与恶的准绳,是衡量公民道德的重要标准。
我曾听过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孩子到别人家去玩,看到别人家有一个非常精致美丽的小玩具,临走时,他把玩具偷偷放入自己的口袋。回家后,妈妈只说了他几句,就没深管了。他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错误的严重。到了后来,他的野心越来越大,总想不劳而获,偷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越多样,以至最后发展到无恶不作的地步。在一次抢劫中,被警察现场逮捕,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时的他是伤心不已追悔莫及,但一切都已是不可能再挽回的了,等待他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涯。“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说得一点也没错。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自我保护能力也是生存所需要的重要能力,而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就是我们成长中的守护天使。因为从我们出生那一刻开始,法律就与我们同行。
法律是导航仪,引领我们在无边的海岸中找到正确的方向;法律是明灯,照亮内心的黑暗,指向光明的地方。
有这么一个例子,某市一小学二年级数学教师马某,因该班学生刘某未完成家庭作业,非常生气,把学生刘某叫到办公室训话,他越说越着急,顺手拿起在其旁边的热炉钩子将刘某脸部烫伤有三处之多。马某体罚学生的恶劣行为,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教师马某后来被学校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了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的权利。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开始,让我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征文 篇27
那个小生命,在这丑陋不堪的世界上消失了,愿上帝保佑你,能够在天堂安息。
——题记
世态炎凉,让我们追悼小悦悦。2011年10月13日,小悦悦在佛山五金城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但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
如果,那两位肇事司机,能及时跳下车,送受重伤的小悦悦到医院,而不是逃离现场,那么那个弱小的生命是不是还留在这世界上,这次的事件是不是就能圆满画上句号。
人类这浅薄的法律意识,到底残害了多少生命?
肇事逃逸,法律意识浅薄,不仅仅人财两伤,并且将人们那恶劣的道德品质,暴露无遗。
不该不该,我们应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也应该遵守法律。如果那两位用车碾过小悦悦的司机,当时就送小悦悦去医院,那事情不就简单了,不是肇事逃逸,虽有应有的惩罚,但绝对是比3—7年的有期徒刑要轻的多的呀。为何人类偏偏选择最不理智的方式?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让多少无辜的生命消失,让多少父母痛不欲生,让多少美满的家庭破碎,本可以避免的惨剧,为何我们偏偏让事情化大?如果人人懂法,人人遵法,那这类惨剧就不会发生,那时的社会多令人向往。
不遵法的人事离我们很近,你看,那些乱闯红灯的人,你看,那些醉酒驾驶的人,你看,那些肇事逃逸的人,你看……这些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好好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判断事物,用法律保护自己,那么报纸电视上还会天天跳出因醉酒驾驶,因肇事逃逸,死亡多少人的新闻么?不,不会有的。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应该从身边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不创红灯不是难事,叫爸爸妈妈开车慢点开,让叔叔阿姨不要乱闯红灯,这个社会不就大量减少伤亡事故了。
人们应该在这些血的事实中吸取教训,不该如此放纵自己,无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知法懂法用法,共创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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