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单位:根据校区距市中心远近进行筛选,确定出中国海洋大学(浮山校区、崂山校区)、青岛大学中心校区、青岛农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崂山校区)共四高校六校区为调研单位。
调查对象:所有在校大学生,大一、大四学生兼职问题不具调研特征的普遍性,因此此次调研对象以大二、大三的学生为主,辅之部分大一大四学生。
问卷回收情况:共发放650份问卷,收回580份,其中有效问卷502份,有效率86.55%,达到了预期效果,数据经过严格筛选,具有较高准确度。
调查项目:主要包括大学生兼职的现状、大学生对待兼职的态度、与兼职相关个人基本信息等三个部分,第三部分作为分析的变量。
兼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类型技术含量低,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性不高,且校外兼职居多图1大学生从事兼职工作的类型图1显示大学生目前从事的兼职类型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发放传单、促销、家教;其次还有在校勤工俭学、餐饮服务等,大学生的家教兼职工作并没有排在最靠前。从这些工作的性质、特点来看,一般替代性较强、流动性快,且多数技术含量不高,除家教、在校勤工俭学与学生的知识结构相关外,其它的均与大学知识结构相背离,尤其对于理工科学生来说这些工作甚至与专业知识完全不相关,即使对于像管理、经济类专业来说像发放传单等工作也不能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带来实质性的提高,这与大学生从事兼职工作的初衷存在很大的背离,像知识含量相对较高的翻译、导游、调研来说少之又少。应该讲像后三者的工作,依大学生的平均水平来说完全可以胜任。
除在校勤工俭学外,大部分学生从事工作的地点均在校外,这给学生出行安全、时间控制、成本预算等方面带来极大的障碍,这也是大学生对一些兼职工作有迟疑的一个重要原因。
大学生兼职途径有限,多数通过校园广告、中介机构获得兼职信息图2 大学生获取兼职信息的主要途径图2显示除通过同学和老师介绍外,大学生寻找兼职的途径最多的是依靠校园广告和中介机构,从社团或学校设立的机构获得兼职的途径较少。通常校园中张贴的招聘广告,也成为学生获得兼职信息的最主要途径。但往往这些信息的真伪以及资料的翔实性需要判定,然而大学生在这方面的判别能力存在着欠缺,极容易掉进用人单位的陷阱。不少隐蔽性的广告,常利用学生急于经济独立的弱点,打着高收入的诱惑性旗号,学生一般判断起来有困难,有时上当受骗在所难免。更有甚者,许多中介机构利用中介的名义骗取学生的钱财,即使稍微正规的中介机构收取的中介费用也非常高。一些机构办理会员卡的会员费相对更高些,这些机构在接收会员之初承诺给予大学期间提供兼职的机会,然而从实际来看,在提供给一至两次机会后便不再提供。
学校在学生兼职方面一直未给与足够的重视,要么设立的类似提供兼职信息的机构并未真正发挥作用,虚职较多;要么指令某个社团承接学生兼职工作,但社团的执行力明显不足,甚至趋于形式。此外校园广告及中介机构的盛行也与学校的管理力度存在着直接关系。校园内发布兼职信息的地点通常不规范,对于随便张贴广告的行为也未采取有力措施给与禁止。这些方面都造成了学生获取合适兼职工作的困难,学生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
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首要障碍是担心受骗,其次是中介机构收费太高。调查发现,超过两成的同学有过受骗经历。大学生对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还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警觉,因此在兼职过程中缺乏防范意识。同时由于兼职时很少有企业与学生签订较为正式的用工协议,大多只是口头承诺,这种承诺在执行时,有些用人单位会采用种种借口克扣工资或拖欠工资,学生往往只能吃哑巴亏。再有大学生在权益受害时多数采取的措施是忍气吞声,或者与当事人进行理论。第一种情况往往会继续纵容一些用人单位对学生权益侵害的加剧;在第二种情况下,学生往往由于其弱势地位而难以争取回自身的应得利益,有时反而会加剧形势,导致情况的恶化。再之国家对大学生兼职在法律法规方面还很是不健全,这直接导致一些用人单位钻法律的漏洞,从而在工资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强度等方面给与学生不合理的待遇。
图3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有过受骗经历的比例图4大学生兼职过程中受骗后采取的措施大学生权益受侵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兼职学生的不利影响也是最恶劣的,它可以使一部分学生对兼职产生曲解,从而对兼职工作产生抵触和不满,还可以使学生对社会的认识产生不友好的偏差,在踏入社会时对周围的人和事形成不良的防范心理。解决这类问题需要学校、社会、用人单位的共同努力。
大学生兼职出发点与兼职后收获的矛盾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尤其是家境困难的大学生,有很大一部分在兼职之初一般都将赚取收入、减轻家庭负担作为首要目标,而在兼职后的收获感觉往往不是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多是获得了工作经验、丰富了人生阅历、高了个人实践能力。这说明大学生兼职的期望与现实存在较大出入,这种出入是客观条件所造成的。一般来说兼职所从事的工作拿高薪的很少,再加上大学生仍是以学习为主,因而对兼职工作投入的时间与精力有限,也可导致社会不可能提供给兼职学生较理想的报酬。兼职收入可稍微减轻家庭负担,但不足以完全改变其生活现状,甚至对一部分同学来说兼职收入与在学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相比也是甚少,这些往往是在兼职之后才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从心理上来讲,他们会偏向于认为兼职是认识社会、提高实践能力的途径。
大学生学习时间与兼职的矛盾图5大学生对兼职是否影响学业的态度学习仍然是大学生的主要事情,而兼职工作往往非常灵活,当上课时间与兼职产生冲突时,多数同学会放弃兼职。但有时由于一些兼职机会十分具有诱惑力,一部分学生就会逃课。其实,工作的机会很多,而在课堂上学习的机会却越来越少,因此大学生兼职的首要前提是不影响学习。
学校管理职能在校园兼职市场的缺失图6学生认为学校最应为兼职提供的便利条件兼职现象在校园中十分普遍,这种现象还会进一步地延续。但伴随于此的学校监管工作却比较滞后,多数高校对大学生的兼职工作未给与充分重视,往往是就业工作做得比较足,而对有利于促进学生就业的兼职工作有所欠缺,突出表现在没有适合的机构设置、校园兼职市场混乱、未出台保护大学生权益的学校规章等。而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兼职与学业矛盾难平衡等问题的出现,与学校的监管、引导不足恰是分不开的。在调查时可以发现,大学生更希望学校在规范兼职市场、提供更多信息、提供更多校内岗位方面做些工作。
大学生兼职状况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方共同的努力才能优化校园兼职市场,达到大学生兼职的预期目标,从而实现各方共赢。解决途径从学校角度出发1、设立专门的机构规范校园兼职市场学校不乏就业指导中心等机构,但设立专门的兼职管理机构十分有必要。一方面可以从规范校园兼职市场着手,严格一些校园兼职信息的发放渠道,对所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备案,设立专门发布校园兼职、招聘信息的布告栏,对不合理或随意贴放广告的行为给与监督和查处;设立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对校园兼职市场的举报与建议。另一方面满足学生寻找兼职的诉求,设立机构专门负责收集兼职信息,同时将这些信息传送给学生,渠道既可以是专门的布告栏,也可以是学校设立的专门网站发布信息平台。
在校园机构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借助学生社团的力量来分担一部分职能,但这种分支必须建立在学生工作处或团委等机构的直接领导下。
2、加强与优秀用人单位的合作,建立大学生实践基地当前大学生整体兼职愿望强烈,但在寻找兼职时不可避免面临这样或那样的障碍,使得学生兼职工作与从事兼职的动机相背离。调查发现大学生对优秀用人单位的渴望度非常高,即使低报酬,也愿意选择好的单位以得到实践的机会。各高校一般都有自己的实践基地,但这种实践基地绝大多数带有毕业实习的性质,且只针对部分专业,如果学校能与优秀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合作协议,给学生一定非核心业务的动手操作机会,并获得适当报酬,既可以提高实践能力,也可给用人单位节省一定人力成本。
在用人单位选择方面应兼顾学生当前自身实践能力,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应当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和自身影响力,比如在所在城市举办一系列重大活动时,高校可以承接一部分用人单位的业务,再比如一些知名企经常性需要一些流动促销人员时,也可以适当与其合作。
3、增加校内兼职岗位当前大学生所从事的兼职岗位基本上都集中于校外,而通常学生权益受到损害也发生在校外,校外兼职对学生来说充满着更多权益的不确定性。多数高校在校内都有一定的实践岗位留给学生,但这些岗位多以“四助”形式提供,针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居多,主要分布在学校行政性办公室、图书馆、后勤办公室、教室管理部门、网络运行部、助教等岗位,与专业相关度不高,但对提高基本学生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极有帮助。建议适当扩大这些岗位或者增加一些校办企业的岗位。一些事务性常规工作对于绝大多数大学生来说是完全可以胜任的,比如图书馆一些日常工作。
4、加强对大学生兼职就业方面的指导大学生在入校之初找兼职时常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比如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就较多地注意到获得收入的容易性,只求尽量减轻家庭的负担,而忽视了学业,等到醒悟时学业已落下不少,悔之晚矣。因此学校应在学生入学之初做好对兼职的引导教育,以报告或其它形式进行讲解,阐述兼职的利弊,告诫平衡好兼职与学业关系,引导提高甄别兼职信息真伪的能力,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等。在引导方面要将任务具体化,真正贯彻到每个院系,以使大学生对兼职工作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和理解。
从社会角度出发1、用人单位应增强自律性、完善用人的规范化管理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显示了大学生兼职群体在社会中的弱势性。除一些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中介机构外,有些单位往往在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方面打“擦边球”,这样的后果只能会增加大学生对兼职工作的不信任,长此以往,企业也不可能很好地实现其用人的目的。大学生在兼职中更希望双方有明确的责任与义务的界定,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签订必要的用人合同。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大学生兼职群体的利益,国家及地方立法机构应根据当前大学生兼职的实际以及各地高校的具体情况出台一些规范性的政策条文,以对不合理的用工行为给予制约和规范,使大学生兼职的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可依。法律条规的制定还应充分照顾到用人单位、大学生及学校间利益的平衡与协调。
3、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有关部门应对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不准开展相关业务。各级工商等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规中介机构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出即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信息反馈到校园中。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对一些欺骗大学生的行为进行曝光,从而对学生产生一定的警示作用,也对不法机构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
从学生角度出发1、对兼职工作有一个清醒认识兼职工作不同于全职工作,大学生首先应做好职业规划,是毕业后直接就业还是创业、考公务员等。兼职对规划所带来的具体影响是不同的,要明确自己是否对兼职有着理性的渴望,这种渴望不应是单纯建立在对兼职收入追求基础之上的;其次要判断出所从事的兼职能否对学业产生不利的影响;第三要对所从事兼职的类型有一个判断,不同的兼职类型所需要的技术含量以及产生的收获是不同的,找兼职时应针对个人将来所从事的工作有一个理性的筛选。
2、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兼职的关系大学期间的主要任务仍是学习,扎实掌握各项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仍是最主要的,兼职工作只不过是一种社会实践,只能作为对理论学习的一种补充和完善,所以大学生在做兼职的时候要调整好学习与兼职的矛盾。因为在校学习的机会只有短短四年,而工作可能要持续几十年。
3、兼职过程中要学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应首先要有防范意识,不轻信夸大的信息宣传,而应仔细甄别;在获得兼职岗位后应尽可能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通过中介机构找兼职工作的学生,一定要留意中介公司合法性相关证件例如营业许可证、执照税务登记证、职业介绍许可证等,以避免上当受骗。此外还要增强法律意识,遇到权益受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必要时诉诸法律,还可以通过媒体寻求自我保护,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能一味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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