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消防规章制度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本单位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对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
6、新员工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由专人授课,并制作教案,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全体人员应做好学习记录,对无故不参加者通报批评,并组织补训。培训过程中应采集现场照片和影像资料,并做好记录,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针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组织补训。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组织召开;
2、参加消防安全例会包括以下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3、消防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4、消防安全例会议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隐患的资金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人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批示等;
(3)总结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不足,解决近期发生有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4)消防安全责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适时针对春防、冬防重点防火期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并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消防安全例会应单独召开,不能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三、防火巡查制度
1、宾馆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对火、电源、客房、厨房等部位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班组交接班前,班组负责人应共同进行一次巡查;
2、防火巡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进行巡查;
3、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4、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并在巡查结束后经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存档。
四、防火检查制度
1、宾馆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每季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2、周检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月检查、季度检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
3、周检查、月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9)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10)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4、季度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水泵启动状况;
(2)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3)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4)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
(6)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
(7)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
(8)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检查应做好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设施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维护、检查、管理,保证完整好用;
2、安全疏散设施种类包括:消防电梯、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应急广播、声光报警等;
3、宾馆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1)保证安全疏散设施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2)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在客房设有疏散指示图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4)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4、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范围和职责包括: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日常操作管理等;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认是否存在火警,如发生火情,应按照《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规程》,根据火情启动相应消防设备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通知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灭火,同时将情况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立即拨打119报告火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值班,并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睡觉、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做好各种记录,并在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主要职责是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设置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3、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型号以及新购、报废情况进行登记,并确定维护管理人;
4、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应制作图示并分别粘贴在消防设施和器材上;
5、宾馆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6、宾馆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检测应做好记录。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2、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复查;
3、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3)违章用火、用电的;
(4)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7)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4、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九、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3)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4)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5)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2、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3)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5)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6)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7)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应由气象部门对有关设备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宾馆应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
2、义务消防队成员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成员,楼层负责人,全体员工;
3、义务消防队的职责主要是及时扑救本单位初期火灾,当发生火灾时,要迅速展开灭火行动,并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4、义务消防队要每季度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并开展灭火演练。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单位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4)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救护伤员;
(5)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4、演练时应在宾馆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并做好记录。
十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2、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3、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4、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三、值班制度
1、宾馆应落实值班制度;
2、宾馆实行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保安三级值班制度;
3、各级值班人员职责包括:带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和保安开展检查、巡查。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开展检查、巡查。保安负责不间断的巡查,严禁值班期间睡觉;
4、检查、巡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应逐级向值班人员、带班领导汇报,如发现火情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并进行扑救,必要时直接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警;
5、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年初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
2、成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考评,内部通报,并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小组应制定考核细则,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情况,防火知识掌握情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功能掌握情况等,并明确考核方式、范围、时间等;
4、消防安全工作考评细则应采取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每年应根据需要对考评细则进行必要的修改;
5、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个人应给予物质奖励,对不及格的个人,应给予经济处罚。奖励及处罚标准应在考评细则中明确。
十五、消防宣传制度
1、宾馆有开展消防宣传的权利和义务;
2、消防宣传方式主要有:广播、音像、板报、电子屏幕、条幅、内部刊物等;
3、宾馆应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春防、冬防重点时期,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强消防宣传;
4、宣传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基本常识、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不断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5、消防宣传应制定计划,并做好记录;
6、宾馆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
宾馆消防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6、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餐厅防火制度: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十六条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要经过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3、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
第十七条库房防火制度:
1、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2、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3、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4、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第十八条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六章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七章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7、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三十二条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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