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规章制度 驾校教练规章制度内容

驾校教练规章制度 驾校教练规章制度内容

驾校教练规章制度1

一、教练员管理制度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和实操负责人进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及填写员工登记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7、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因特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教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对方。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8、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

9、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10、认真协助驾管中心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

11、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

12、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学员证和学习驾驶证,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13、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14、学员补考由报考员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15、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练。

16、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

17、对提出调车、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

18、教练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和做不安全的活动。

19、路训时驾驶室只准座一名学员和一名教练员,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场内教练时必须做到现场指导,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20、不准将车钥匙交给学员保管,严禁教练员不在场时让学员动用教练车。

21、严格要求、为人师表,不许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22、不许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更不许与学员赌博。

23、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讲解、示范和纠正学员操作时,态度要温和,说话要和气,不许使用有辱学员尊严和人格的语气和语言。

24、认真执行训练计划和各项规定,平等对待每个学员,确保每一个学员都有平等学习、训练的时间。

25、爱护车辆和随车工具及物品,勤检查、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干净、整洁,杜绝责任机械事故。

二、学员管理制度

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学员学习和档案管理制度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7、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8、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9、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四、教练车管理制度

1、教练车必须汽车证件齐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具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

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

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5、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

6、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7、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修理厂进行修理工作。

8、二级维护由修理厂负责。

五、教练车检查

1、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

2、检查内容

(1)教练车的.车容与车貌。

(2)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状况等技术状况。

(3)发动机异常响声。

3、检查方法和要求

(1)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队内教练车互检、学校抽检的方法。

(2)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训练队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3)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

六、教练车更新

1、为搞好驾驶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培养出有崇高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合格的驾驶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学校成立以校长、理论教学组长、实操总教练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督促教学计划的实施、教学设备的购置、教员的培训和再教育。

3、教练员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学习政治、专业技术和有关的交通法规。

4、教练员应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并如实填写学员的培训、学习记录,不得作弊和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教员或学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轻重,可予以警告、扣发奖金、辞退,取消学员当期考试资格等。

5、教练员在教学当中应认真执教、不得偷工减料,每季度进行一次全校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比小结工作。

6、每年年底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评比、总结,表彰先进,交流教学经验。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学校的教学进行改革,改善教学方法,注重因人施教,采取学员容易接受的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教练场地管理制度

1、加强教练场地车辆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

2、严禁非本公司车辆和不合格车辆进入教练场地。

3、严禁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入教练场地。

4、学员训练时,必须有驾驶操作教练员随车教练,严禁学员擅自驾驶教学车辆。

5、进行桩训时,驾驶操作教练员必须在旁边指导。

6、学员不在训练时,应到安全地带或休息处休息。

7、训练场地应配备消防设备、卫生急救箱、饮水机、洗手间等。

8、教学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9、教练场地的设施设备、训练指示牌、桩杆、防护措施要保持完好。

10、教练员、学员要共同维护教练场地的环境卫生。

八、其他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驾校工作人员及学员。

2、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驾校教练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全市驾校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提高教练员素质,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公约,全市驾校教练员均应遵守该公约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学员的监督。

第二章公约内容

一、教练员教学时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讲脏话、粗话。

二、教练员要耐心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不得训斥、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

三、对学员不能有远近亲疏,要男女平等,一视同仁,公平教学。

四、教练员应准时到岗,不能出现让学员长时间等候现象。

五、不得明示要求学员向考官行贿。

六、教练员不得无故停止学员训练或者私自压缩教学学时。

七、教练员不得向学员索要钱物,如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员加油、支付加班费等。

八、教练员不得借自己生日、子女结婚等向学员派发请帖,变相收取学员财物,在教学过程中不得委托学员购买高档物品。

九、在教学过程中不得要求学员请吃饭或者指派学员给自己购买香烟等物品。

十、在学员符合考试条件的情况下,不得因学员未送礼而故意拖延安排学员考试。

十一、不得因学员投诉而采取打击报复、刁难,组织学员对他(她)进行人身攻击。

第三章公约执行

一、本公约的执行由学员投诉、委托的执行机构稽查、学校自查、主管机关稽查相结合进行,对违纪教练员建立统一的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二、驾校接到学员的投诉,应立即调查核实投诉内容,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告知投诉的学员,如有处罚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并由驾培专业委员会将处罚结果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三、委托的执行机构稽查到教练员违纪行为或者接到学员的投诉,在调查核实确有违纪行为的’情况下,通报给其所在驾校,由其所在驾校对其进行处罚,驾校应将处罚结果告知委托的执行机构,由委托的执行机构告知投诉学员并上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并由驾培专业委员会将处罚结果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四、各驾校自查到教练员违纪行为,应将处罚结果上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并由驾培专业委员会将处罚结果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五、教练员因违纪被其所在驾校解聘或存在违纪被登录黑名单,其它驾校不得招聘其为教练员。

六、被列入黑名单的违纪教练员由驾培专业委员会报请有关主管机关取消教练员资格,并建议主管机关不予安排学员考试名额。

第四章公约处罚

一、教练员具有第二章第一至五项违纪行为的,由其所在的驾校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的处罚,登入教练员不良记录名单,如出现殴打学员的情节,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并报驾培专业委员会或其它主管机关并列入教练员违纪黑名单。

二、教练员具有第二章第六至十一项违纪行为的,第一次违纪行为由其所在的驾校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的处罚,所收取学员的财物责成予以退还,登入教练员不良记录名单。如第二次出现同样违纪行为所在驾校应解除其劳动关系,并将所收取学员的财物的责成予以退还,报驾培专业委员会或其它主管机关列入教练员违纪黑名单。

第五章教练员承诺

本人自愿遵守上述公约,认真履行教练职责,自学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学员的监督,如有违约行为愿接受校方及各级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教练员签名: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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