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同学家做客作文三年级(篇1)
在广东读四年级时,我有一个爱挑刺的小伙伴。
她的一双机灵又敏锐的小眼睛,嵌在她那瓜子型的脸上,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方一张樱桃小口,显得十分活泼可爱。一条高高梳起的马尾辫上,系着一个别致的蝴蝶结。
她是四川人,喜欢吃辣椒。她还有一个最大的爱好就是挑刺儿。她是班里的卫生员,谁的指甲或头发该剪了,她要管,哪个女生戴的发卡的颜色和肤色不匹配时她也管。有人说:“你管得也太宽了吧!”但她照管不误,所以就成了班上公认的:“挑刺儿大王。”
她不仅和我同班,还是同桌,又是邻居。所以给我挑出来的'刺儿,已不计其数了。一次语文课上,老师发下月考试卷,哇!我得了100分,令我欣喜若狂。刚一下课,“挑刺儿大王”拿去我的试卷,只见她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遍,随后她那敏锐的小眼睛盯住一处,忙对老师说:“这道题您判错了。”老师接过试卷一瞧,说:“你说对了,是老师的疏忽。”我的试卷一下子变成了99分。
不久我家迁居上海了。期末,考试完毕,当天下午我便随家人出发了。
到上海不久的一天,接到广东寄来的快递,打开一看首页下方三个醒目的大字——“挑刺儿大王”的名字,先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心想,这“挑刺儿大王”怎么还追到上海来了。还是先看看信吧,我认真地读着:“啊保,祝贺你!期末你考了双百。老师和大家都很想你,过去我给你挑的毛病最多,请不要恨我好吗……”
读完信,看着试卷和奖状,我不禁淌出了热泪,心想:我真的应该感谢“挑刺儿大王”,要不是她平时帮我纠正那么多错,也难有今天的好成绩。
现在,我还时常想起这位好伙伴,有这样的朋友我会进步得更快。
我去同学家做客作文三年级(篇2)
他就是我们班级的生活委员。周四和周五检查班级值日生的卫生打扫情况,是他的工作职责。这看上去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实是一件苦差事。因为他必须要等到值日生做完,检查过关之后才能回家。而他却从来没有抱怨过,每次都能认认真真地履行生活委员的职责,从不懈怠。放学时,当遇到班级有同学请假缺少值日生,他总是挺身而出;下课时,当发现班级的卫生需要打扫,他肯定会主动来做;早读时,当看到地上有垃圾和纸屑,他就会主动弯腰捡起。
他看到别的同学擦黑板擦不到写在上面的字或是擦黑板动作比较慢,他就会迅速地从旁边搬来一把椅子敏捷地站了上去,擦完这边跳下来,把椅子搬到另一边站在上面继续擦。当他把一个个粉笔字从黑板上抹去,黑板在他的努力下,变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时候,他的嘴角就扬起了满意的笑容。
他看到别的同学午餐时把饭粒落在了教室的地面上,他就会寻找工具开始打扫。他先用扫帚把地上的垃圾全都扫出来,他扫得非常认真并且仔细,连一点点小小的饭粒都不放过。他清扫完地面后,又拿来拖把开始拖地。他先到洗手间去把拖把打湿,然后提回教室,全神贯注地拖了起来,最后我们班的地板,变得闪亮闪亮的。他虽然累得满头大汗,但是他的脸上展开了幸福的笑容。
他看到别的同学玩耍时把书桌和椅子撞得歪歪扭扭时,他又会专心致志地摆起桌椅。他按第一排的桌椅摆放位置摆,他摆得非常认真仔细,不一会儿所有的桌椅就都被他摆得非常的整齐。他看着排列得笔直的桌椅,忍不住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他叫李业阳,他就是这样一个热爱劳动的好同学!
我去同学家做客作文三年级(篇3)
——写在分班的时候
看着同学们为分班而忙碌的时候,我突然响起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很木莲们”心中一片悲凉。
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我当时应该哭的,但我当时却镇定的出奇,只是一次次的搬着书,知道把所有的家当都搬到了新的教室,然后坐下,环顾四周,尽管四周热闹得很,但尽是些陌生的面孔,陌生的语调,想起在以前的班级和同学说说笑笑,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其实我早就知道这一天终究会来,只是没想到他来的这么快。从开学到现在,几个学期的快乐时间仿佛一眨眼就过去了,同学们的欢笑声仿佛还萦绕在耳畔,久久不能散去……
唉,人啊人,拥有的时候不知道去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又后悔若及,但后悔又能有什么用呢,无论如何都不再回来了,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美好的时间 / 总是很快过去 / 伸出手 / 想把它留住 / 它却 / 从你的指间滑过/ 只留下 / 越来越远的笑声 / 和伸向前方的手 /
“多情自古伤离别”,离别往往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但也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人生就是这样,有时候,你不得不接受一些你不喜欢的事物,尽管这样会让你痛苦,让你心酸。时光匆匆,人生的悲欢离合还在继续上演,我们的分别只不过其中的一段微不足道的插曲罢了。
青春的脚步一天紧跟一天,我们也不断成长着,不断的经历着生死离别,爱恨情仇。在这期间,我们有过酸笑,有过心酸,有过收获,有过失去,不管收获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只要能在阳光下快快乐乐的,也就足够了
无论如何,分别已成定局,我们虽然不情愿,但又能怎样呢!高中的生活节奏很快,我们只能抓紧时间多做一些题,多挣一些分数,并没有时间让我们去悲春伤愁。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只能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安慰自己失落的心。
后记:填完同学录,送回,相互问候一声,再见,从此以后常联系,就这样,真的分别了……
我去同学家做客作文三年级(篇4)
同学情是一份真挚的情,同学情是一份难忘的情,同学是无话不说的好姐妹,同学是情同手足的亲弟兄。
“同学情是一壶上好的陈年老酒,无论何时何地开启,都会让人沉醉。”遥想当年,在人生的黄金年代,迈进了大学校园,在浪漫的青春年华,同样的梦想使我们相聚在中文楼、相聚在一舍、相聚在去图书馆的林荫小道上。
那时候,我们意气风发、青春豪迈,那段日子永远叫人不能淡忘,那段友谊也更加令人珍惜,那段经历也更加让人怀念。我们相遇、相识、相知,我们关心、帮助、勉励,友谊之花盛开在我们心中。大学的生活在我们的人生旅程中是短暂的,但却是浪漫的,快乐的。不管岁月怎样流逝,不管生活怎样变故,不变的是我们心中的同学情意。
当阔别30多年的我们,相聚在“同窗”微信群时,熟悉、略带陌生的一张张笑脸,仿佛昨日历历在目。如今,岁月已在我们的额头上留下了深深地烙印和沧桑。当年的帅哥、靓妹如今都已三世同堂。而有的则还未来得及享受人生,却已英年早逝,怎能不叫人唏嘘感慨。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弹指一挥间。在这30多年里,我们有快乐,有心酸,有成功,有失落,有收获,有烦恼,但无论怎样都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在这30多年里,我们走过了峥嵘岁月,经历了丰富的人生,感悟了生活的别离,懂得了世间的真情;在这30多年里,我们都有着独特的风景,每段岁月都会给人不同的感受,我们珍惜这段岁月。
在每个不经意间坐看云起,我们追求生命的美好,放眼生命的光华,激情与激情的碰撞,欢乐与欢乐的.共享,奋斗与奋斗的努力。岁月也见证了我们的努力与成功,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艰辛,每个人的经历都是一幅品味人生的画卷。如今我们海角天涯,含饴弄孙,品茶谈书,快乐自在,让我们暮年更灿烂、更快乐、更幸福!
我去同学家做客作文三年级(篇5)
我的班级是一个不同寻常的班,在年级排名不高,可你要是想当全班第一,那你只能是全校第一名才行。也就在这样不寻常的班级中,孕育出了一朵美丽的奇葩。他是我们班的淘气之最,只要他称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同时也是一个爱好体育锻炼的人,十分热爱于单杠,他还十分为班级着想,每一次“苦力”都有他的身影。
他有着人所共知的称号——“皮神”。“皮”在哪里呢?其一便是他的样貌,他的身形完全可以用历史书中形容原始人的话语来形容:前额低平,歡骨突出,鼻骨扁平,最为重要的是他的“上肢”力量极大。在一次体育课中,老师让达标引体向上,单杠分为高、中、低三个,只要在中等高度做四个就为及格,可他倒好,直接挑战最高的。进行了一番热身之后,走到比他的一半高的单杠前,双腿一屈,蓄足了劲儿,一个跳跃,双手一抓,抓住单杠后一个屈伸便做了一个,就这样最后一口气做了十个引体向上,做完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看我皮不皮。”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大胆、积极、为集体着想的人。每次在老师布下艰难的任务,无人应答时,总是他站出来打个样。在运动会中,有一千五百米跑,无人敢跑,而这时他就毫不犹豫地去参加,不论成败如何,他都想闯一闯。他在每一次义务劳动时,也会积极参加。有一次,在开学时,在参观完校园之后,大家发现少了一个人,人们都以为他走丢了,可在我们回到教室一会儿,他满头大汗的回来了,说道:“拖布和抹布都洗过了,垃圾也都倒完了。”他的这一个优良品德一直到了现在,一直没有忘,似乎这就是他自己一个人的事。
他是我们班的开心果,也是我们班一个无私的“苦工,”他从我最开始认识他,直到现在,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相信他一定会给这个不寻常的班带来不寻常的变化,和我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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