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倡议书 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倡议书怎么写

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倡议书精选篇1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为有效防范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清明节来临之际,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生态安全意识

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近年来,随着全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全社会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投入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森林草原防火、人人关注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践行文明祭祀风尚

广大市民朋友要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点烛、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方式,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情感融入现代文明表达方式,采取敬献鲜花、家庭追思、寄语信箱、植树祭奠、时空信箱、悬挂丝带、诵读祭文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活的热爱。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形成安全防范合力

广大市民朋友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谨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烤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焚烧秸秆、残膜、垃圾,烧灰积肥、烧荒燎埂,从事其他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对特殊群体(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做好看护、监管,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自觉投身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共同守护青山绿水,建设美丽家园!

固原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__年3月29日

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倡议书精选篇2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每年的9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市的森林防火期。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甚至出现了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封山禁牧队伍之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偷牧、放牧的违法分子作斗争,并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随意用火、毁林、偷牧、放牧可耻的观念,为此,我们倡议:

一是自觉当好护林员,增强防火意识。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增强防火意识是前提。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当好“护林员”:自觉做好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邻居、亲戚、朋友宣传护林防火工作。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边的人们,切实增强护林防火意识。

二是自觉当好义务监督员,杜绝野外火源。预防森林火灾,控制火源是核心。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当好护林防火监督员,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随意垦荒烧杂、进山不携带火种、扫墓不随意用火、上山游览不吸烟、不烧烤,共同杜绝野外火源。

三是自觉当好义务管理员,消除人为隐患。预防森林火灾,管好人员是重点。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当好护林防火管理员,切实管好身边人员,全力防范学生、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森林火灾。积极主动举报纵火者,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是自觉当好义务报警员,随时警惕火警。预防森林火灾,警惕火警是关键。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当好护林防火报警员,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向所在地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在专业扑火队伍的组织带领下进行灭火救灾。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防范森林火灾,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共同建设现代生态城市!

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倡议书精选篇3

同学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携起手来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队伍之中来,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的观念。国庆将至,恰是天干物燥季节,学校团总支要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四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

2、国庆期间,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入山林之前不能携带易燃物品,谨防引起火灾。做到人离火灭

3、请学生不要在野外玩火。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负责人或拨打防火值班电话12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5、配合学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倡议书精选篇4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父老乡亲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

春节临近,当您回到故土、共享天伦、祭奠祖辈、燃放烟花,与家人共庆新春、共享年夜饭时,不要忘记有那么一群人——他们为绿色崛起、生态安全,为保护森林资源、守护绿色家园,春节不能休假,清明不能祭祖,手机不能关机,精神不能懈怠,义不容辞坚守岗位。

他们就是日夜巡查的森林管护员,就是整装待命的森林消防队员,就是十项全能的乡镇干部,就是随时接警出发的森林警察,就是负责调度处置的指挥人员。

希望您珍惜他们辛勤付出,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入山不带火,上坟不烧纸,山林边缘不燃放烟花爆竹,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安全过节,共建绿色南康,守护绿水青山。

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倡议书精选篇5

全市广大市民:

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一、文明祭扫树新风。不在林缘、林地、草地用明火、焚烧纸钱冥物,提倡植树祭祀、献花祭祀、清扫祭祀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活动。

二、培育家风传美德。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丰祭不如厚养,孝道注重当下”的理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树立厚养薄葬、绿色环保新风尚,将纪念逝者与弘扬优良家风相结合,使祭扫达到“传递亲情、传承家风”的真正目的。

三、缅怀先烈扬文化。提倡“献祭礼、讲变化、诵家规、谈感恩、致哀思”等家庭祭祀文明礼仪,把祭祀活动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融合起来,增强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的感恩意识。

四、党员干部作示范。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革除陋习,自觉进行文明祭祀,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五、文明祭祀从小抓起。倡议全市各中小学校在清明期间做好野外防火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防火责任意识。

祭奠先烈,孝思感恩是清明的传统,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节俭、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泸水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全市人民共有的绿色家园出一份力。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文明祭奠、安全祭奠、节俭治丧等相关规定,倡导安全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弘扬新风正气,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野外用火,一律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倡议书精选篇6

春天来临,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春耕烧荒和焚香烧纸等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了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祀,既确保人们在安全、环保、和谐、有序的环境中祭奠先祖,同时也确保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近年来我市林业建设蓬勃发展,人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然而可能由于您的一时疏忽,用火不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保护林业生态成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让我们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争做护绿使者,为我市的生态建设出一份力。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上坟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违规用火行为已成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在尊重祭祀习俗的同时,更提倡文明祭祀新风。积极倡导用植树、献花、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文明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

三、加强自律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我们在祭祀活动中要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绝对服从森林草原防火人员的管理,不在林区烧地边草、烧灰积肥、烧垦开荒、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对痴、呆、傻、聋及精神病人员加强监管控制,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全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全市人民群众要用文明缅怀、关爱森林草原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护绿的带头人,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光添彩。

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倡议书精选篇7

广大干部群众、矿区居民朋友们:

目前,已经进入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当前,风干物燥,气候干旱,再加上春耕备耕工作的展开,上山踏青人员日益增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每年,全国因森林火灾而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由于吸烟、烧纸、烧荒燎塄引起森林火灾而受到法律严惩的事件屡有发生。近几年来,在我镇及周边地区,先后有5人因失火,被判处尤其徒刑、缓刑等刑事处罚,并赔偿经济损失;有20余人因失火,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一桩桩血的教训,在烧毁一片片绿色家园的同时,也给我们的森林防火敲响了警钟。

我镇地处白马寺山脚下。近年来,随着白马寺山的绿化提升和禁火禁牧,山体植被恢复良好。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林业部门的管理,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跟得益于我们生活在白马寺山周边人民群众的细心呵护和照料。

隐患大于明火,安全重在预防。希望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队伍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的违法行为作斗争,并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纵火毁林可耻的观念,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在林区周边烧荒燎塄;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严禁在林区内烧纸、焚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要在指定的公祭炉内焚烧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

3、严禁随意用火烧荒整地。

4、管好您的孩子,监护好智障患者,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镇政府防火值班电话:2252104或者手机13700569125 1370356044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

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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