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篇1】
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城 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城 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城 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篇2】
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1号),树立文明祭扫新风,保障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省政府同意,特发布本通告:
一、倡导文明安全有序祭扫。提倡以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网络祭祀、社区公祭和家庭追思会等形式缅怀先人、先烈、先贤。倡导开展树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禁止在墓区焚烧祭品、燃放鞭炮。严禁在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纸钱、焚烧祭品,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公安、民政、城 管等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加强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市、县(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工商(或市场和质量监管)、市容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到处置及时妥当。及时发布祭扫人流、车流信息,提醒公众合理选择祭扫日期、时段、路线,错峰祭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路段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道路畅通。民政部门切实履行殡葬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优质、文明、高效的祭扫服务。严格落实治安、消防等安全措施,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活动,严厉处置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 事和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移风易俗。全省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殡葬改革要求,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简化祭祀活动,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引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至以精神传承为主,树立文明祭扫新风气。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篇3】
20__年清明节将至,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文明、节俭、低碳、安全的现代殡葬祭祖新风,确保清明祭祀活动有序进行,特向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祭扫。告别祭扫陋习,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忆一段往事等健康、文明的方式来表达,营造文明祭祀良好社会氛围。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移风易俗。
二、环保祭扫。树立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不制造、销售、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积极投身城市综合管理活动,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秩序,不在非指定地点燃放鞭炮和焚烧祭扫用品,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三、科学祭扫。树立科学意识,提倡网上祭奠、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多种形式祭扫活动,以科学、健康的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消除因实地祭扫而造成短时间、高密度的人车拥堵压力和不安全隐患。
四、节俭祭扫。倡导厚养薄葬,发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多关心老人,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逝后,倡导从俭办丧,不搞封建迷信,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生态葬法,节约土地资源。
五、安全祭扫。倡导错峰出行,广大市民应合理避开人流、车流高峰,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要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民政、公安、殡葬服务单位等部门工作人员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和挤踏等事故的发生。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文明祭祀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为建设美丽黔西南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篇4】
广大市民朋友: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倡导文明祭扫,建设幸福美丽绵阳,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摒弃陋俗,倡导文明祭扫。要自觉摒弃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燃放鞭炮和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的祭拜陋俗,大力倡导集体公祭、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亲情信箱、鲜花祭奠等新型文明祭扫活动。
二、树立厚养薄葬的丧葬观念。发扬中华民族注重孝道、慎终追远的传统美德。
三、树立生态、文明的安葬理念。倡导骨灰撒散、树葬、鲜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
四、注意安全,和谐平安过清明。请广大市民错时祭祀,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节日环境。
各位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移风易俗,倡导新风,保护环境,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清明节。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篇5】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开展好“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系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祭祀方式,破除祭扫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营造“文明祭祀、感恩清明”祭奠新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彬彬有礼____人,推进____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们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文明祭祀。积极传承清明传统节日中渗透的优秀礼仪文化精髓,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清扫墓碑、撰写追忆文章、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网络寄哀思和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活动,寄托哀思,礼敬故人,营造引导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二、科学祭祀。提倡科学意识,摒弃焚烧纸钱、冥物等陈规陋习。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城乡居民。
三、环保祭祀。自觉保护环境,提倡不用塑料花祭祀,做到不在市区、城乡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和小区、树林、草坪或建筑物下烧纸钱、撒冥币、泼洒酒水和食品,以免污染环境或影响他人生活,切实维护好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四、节俭祭祀。遵守社会公德,崇尚尊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尽孝心,多关心老人,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时,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五、网上祭祀。广泛动员并组织广大群众和未成年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在____文明网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通过编发健康向上的信息,引导人们缅怀先辈,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革命传统、理想信念教育和国情区情市情教育,引导青年增强爱国之情,树立报国之志,激发广大群众爱国爱家乡的热情。
六、安全祭祀。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杜绝火灾和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广大市民朋友们,“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在这个春风和煦的清明时节,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心怀感恩,珍惜生活,移风易俗,倡导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彬彬有礼____人,为____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转型发展走新路、全面振兴创新业,决胜全面小康做出积极贡献。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篇6】
__救援队提醒大家: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请公众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1、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2、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
3、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4、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5、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篇7】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群众、师生员工文明祭扫,根据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途径广泛宣传文明祭祀有关标语和相关内容,引导师生文明祭祀、理性祭祀,营造浓厚氛围。
(二)各校通过微信、微博、Q群等家校互动平台,向家长积极宣传“绿色清明、文明祭祀”重要意义和相关标语等内容,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引导人们文明出行、绿色祭祀、文明祭祀。
(三)各校组织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利用班会、队会、道德讲堂、学校少年宫等工作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学生热爱祖国、感恩父母、爱护环境,帮助家长在祭祀活动中树立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新风。
(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五)各校要注意收集整理清明节主题活动报道、信息、图片、视频、总结等资料,电子版于4月6日报至教文体局教育科。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篇8】
清明节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是重要的“八节”之一,是缅怀先人、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为了在广大青少年中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缅怀革命先烈,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引导青少年度过一个“绿色、节俭、文明、安全”的清明节,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平安清明”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崇尚文明祭祀
为倡导文明新风、缅怀革命英烈和已故亲人,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倡议开展文明祭祀活动,表达对已故亲人的'怀念,继承世代相传的文化遗产。在活动中以文明的祭祀方式表达对英烈的缅怀与敬仰之情,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更能中活动中不注重形式而重于内省。
二、倡导绿色平安清明
1、注意消防安全
学生扫墓时要安全用火,不玩火、不乱放火,做好防火措施,以免引起森林火灾。如果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火灾报警电话是119。
2、重视交通安全
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学生回家、返校和出行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搭乘农用车、超载车、非法营运和其他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禁止学生骑摩托车,提醒步行上下学的学生,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
3、加强出游安全
放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不组织学生郊游等外出活动,也要求学生未经家长许可,不得擅自组织郊游等活动,教育学生不到危险的地方游玩;学生自行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须征得家长同意。学生不得私自结伙出游,对于家长组织的春游活动,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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